远洋富贵险中求 雇武装保全护百万渔获及千万元船只
不愿具名的资深船东认为,「屏新101号」武装保全打死海盗是否合法、合理,就看是否能充分还原当时情况,更要看保全与船家的合约内容判定。(本报资料照/袁庭尧高雄传真)
电影「怒海劫」清楚描绘索马利亚海盗的凶狠样貌,过去台湾船东为了拼搏价值百万的鲔鱼,不惜雇用武装保全远赴印度洋淘金。不愿具名的资深船东强调,双方通常多是「鸣枪收兵」,但遇上「玩真的」的海盗,船员的选择只有被射死或劫持凌虐,「求生」实在很难认定对错。
2010年高雄籍延绳鲔钓渔船「稳发161号」历经11个月劫持,船东付出巨额赎金才平安落幕,但也造成2船员病死。2013年立法院三读通过渔业法,明定远洋渔船在高风险海域作业可雇用武装保全,但「合理使用枪砲、弹药、刀械,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近年来国际情势改变,索马利亚海盗早已消声匿迹,仅剩大西洋几内亚湾一带有零星海盗事件,台湾雇用武装保全的船东相对少之又少。
船东表示,海盗一开始锁定的是赎金最高的商船,但商船体积大、难攻,后期甚至配有水柱反制设备,海盗才转向锁定远洋渔船,「稳发161号」当年就因此成为台湾第一艘被劫持的渔船。
海盗要的就是赎金,一但被劫持,船东至少要花1年的时间、近1亿元赎金,私下找国际谈判专家斡旋还不见得成功,对船东、船员家属都是折磨与压力。
为了捍卫捕获价达百万元的鲔鱼或避免船只遭掳,当时的船东宁可以月薪20万元、雇请2至3名武装保全,怎么算都划算。通常海盗与保全双方都是「你吓吓我、我吓吓你」,对空鸣枪而已。但一旦擦枪走火,求生不免要拼个你死我活。
船东认为,「屏新101号」事件,或许影片拍摄前海盗就有威胁举动,武装保全回击是否合法、合理,就看是否能充分还原当时情况,更要看保全与船家的合约内容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