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读 渔船可雇武装保全

渔民出海在高危险海域作业,可聘武装保全保护身家安全。(本报资料照片

菲律宾射杀台籍渔船广大兴号,日前引发举国哗然,为助我渔民自卫,立法院临时会今(6)日上午三读通过渔业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未来渔船在受海盗或非法武力威胁高风险海域作业时,可雇私人武装保全人员

不过,为确保枪械安全,三读条文也规定,雇用私人武装保全应逐船检附相关文件,事先报请中央主管机关备查;未事先报备,或雇用非中华民国籍私人武装保全及其持有或使用枪械,未在国外登(离)船,或进入已报请备查受保护渔船以外中华民国领域,将处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

推动此次修法的民进党立委管碧玲指出,索马利亚海盗猖獗,造成国际商业船运远洋渔业的重大威胁,各国的船运与渔业公司积极寻求自聘武装保全以自保。根据农委会渔业署的判定,目前台湾渔船作业的高风险海域,主要在麻六甲海峡、亚丁湾等海域。

此外,院会通过附带决议,为保障台湾渔民在面向菲律宾、越南的200海里专属经济海域及南海渔权政府应比照印度洋亚丁湾或索马利亚海域列为海盗高风险区域,允许台湾渔船雇用私人武装保全人员,强化防护船舶及渔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