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读 公海渔船得雇外国武装保全

我国渔船屡传海上喋血,甚至连菲律宾公务船都多次对我渔船开枪攻击,为保障我国渔民海上作业安全,立法院今天三读修正通过「渔业法」,开放我国渔船得在受海盗或非法武力威胁风险海域,雇用非本国籍私人武装保全人员,保障其生命财产安全。

参与审查民进党立委管碧玲说,我国渔船屡屡在索马利亚海域遭到海盗侵扰,更有菲律宾的公务船,对我们手无寸铁的渔民任意扫射,让渔民生命财产受到莫大的威胁,因此这次修正渔业法,让我国渔船在中央主管机关核准的海域范围作业,有受海盗或非法武力威胁风险时,得在我国领域外,报备雇用外籍私人海事保全公司提供的私人武装保全人员。

不过这项修法规定业者雇用外籍武装保全必须事先报备,而且武装人员也不得擅入雇用船只以外的我国领域,违反规定的渔船业者,最高可被罚30万元的罚锾。

另一方面,这次修法也同时将休闲渔业的管理行政命令层级提高到法律位阶,并且加重业者在保险方面的责任,必须投保责任保险乘客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