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责带狗乱大小便竟认错人 男胸撞老妇害骨折判刑还得赔37万
男子怀疑老妇指点他家的狗在公园乱大小便,竟撞倒害她骨折。图为示意图。(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林姓男子在公园遛狗时,怀疑林姓妇人就是家人所指,常指责他们让狗乱大小便的人,3次碰面竟先后操台语呛「看啥」、「搞怪」,还用胸部撞林妇倒地,导致她左手肘关节脱臼及桡骨粉碎性骨折等。林男始终未和解,强辩「看起来没那么严重」,「只愿赔2、3万」,遭法院依伤害罪判拘役50日,还得赔偿37万多元,不得上诉。
判决书指出, 彰化县林姓男子2017年年10月7 日上午5 点左右,带着爱犬在和美镇丽池公园内遛狗。他怀疑同在该公园运动的73岁林姓妇人,就是妈妈跟姐姐口中,经常骂他们让狗随地大小便的人,第一次碰面时用台语喝斥林妇「看啥?」,第二次拦住林妇怒称「搞怪」,5点45分三度碰面时,林男竟趁林妇高举双手走路时,从背后用胸部猛撞她。林妇跌倒,头部撞到地面,左手肘关节还脱臼,桡骨也粉碎性骨折,愤而控告林男伤害及刑附民损害赔偿。
林男迟不跟林妇和解,他在刑事庭上辩称,当时在滑手机,右肩不小心擦撞林妇左肩,她当下就坐下去,没有不舒服的表情。到医院探视时,他看到林妇没有任何不适或疼痛,认为她没有受伤。但法官认为林男确有伤害林妇,依伤害罪判他拘役50日定谳。
林妇也向台中高分院提起损害赔偿刑附民诉讼,求偿包括医药、看护、交通费,甚至已报名的旅行团无法成行,2万6千多元团费全部无法退费,以及精神赔偿共72万多元。林男仍坚决否认故意伤害林妇。他辩称当时有碰到对方,当天看不出来有那么严重,为什么不说是她来撞我。他是应该要赔,但对方请求金额太夸张,愿意赔偿2、3万元。
法官认为,林男年轻气盛 ,竟无视林妇年事已高,故意冲撞,事后未见悔意, 判林男须赔精神慰抚金15万,连同其他费用共37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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