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朋友演买家「出芭乐价」 资深仲介叹太复杂:屋主才有话语权
有网友日前在PTT的home-sale板上请益「斡旋还没签约」,问了几个关于斡旋的问题。就有一名自称房仲的网友回文,说他当仲介前买过2间房,当房仲后包含预售屋买3间、卖2间,接着就分享他从丰富买卖经验中悟到的事情,「一桩单纯的买卖,在那边小剧场,只会把事情越搞越复杂。」话题引发热论。
「斡旋还没签约」请益文一出,就有人先是回文,教学破解斡旋的方式「你找2位朋友一起去,每个都扮买家,分别跟屋主谈」,第一位出芭乐价,一定会被屋主或仲介轰出去,再来第二位就加一点前等着被退斡,「然后你再比二位高一点,然后你可以接受的价格,想办法动摇屋主/仲介的锚定,增加成交机会。」
结果看到这个结论,就有自称仲介的网友再回文,直接反驳这个做法,「我现在是仲仲,当仲仲前买过2间房,当仲仲后买3间(含预售);卖2间」,说经验告诉他,一个成交过程中有三方角力,分别是「买方」、「房仲」、「屋主」,「90%情况下,屋主永远是最有话语权、姿态最高。」
▲自称房仲的网友直说「喜欢-出价-洽谈」,不成就转案,不用疑心病那么重。(示意图/CFP)
他指出,若以芭乐价该位网友的状况来看,「我是屋主:根本不会生气、不会理你;反而觉得同时间两组要谈,房子真滴棒!」而他是仲介,也根本不会收第二位的斡旋,也不会讲给屋主气,「遇到芭乐价,行情认知有问题的客人本来就家常便饭;选择在于要自己从头带看教育还是放生而已。」
最后他更是透露,「一桩单纯的买卖,在那边小剧场,只会把事情越搞越复杂。」喜欢就出价,出价后就洽谈,「没成转案、有成入厝,就这么简单,疑心病这么多,人生不会比较开心。」
回文让不少过来人都颇有共鸣,「对啊!谈判本来就是急的人输啊!气定神闲才能不急不徐。遇到好的案子好的价格我愿意出高一点无妨,但遇到烂芭乐装苹果的,就要小心是话术还是屋主没搞清楚」、「多看屋几年就更能体会到失之交臂的遗憾了,尤其是稀有释出的社区,卖方硬到爆的话你也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