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草案…毀損「不義遺址」 最重判5年、罰2千萬
行政院为二二八事件中的原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暨广场,也列为不义遗址场域。记者苏健忠/摄影
继三军仪队撤离中正纪念堂堂体,行政院会昨再拍板「不义遗址保存条例」草案,明定应竖立历史标志、数位虚拟重建等多元模式,若破坏公有不义遗址,最重可处五年徒刑、两千万元罚金。国民党立委批评,赖政府上台后,只顾搞政治斗争,毫不关切基层人民生活。
全台经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审定的不义遗址共四十二处,二二八事件廿五处、白色恐怖十七处,另有六十四处潜在不义遗址已指认,预计二○二六年将完成公告。
文化部表示,不义遗址是指威权统治时期国家为达成巩固威权统治目的所为侵害人权事件的发生地,包含羁押、审判、刑求、监禁、处决等场所或相连场域;至今年六月已完成白色恐怖事件的「原水源地刑场」、二二八事件的「中山堂」等十一处处潜在不义遗址的先期审议作业,将待专法、配套子法及行政规则公布后,迳送审议会审议及公告。
草案规范文化部保护及审议不义遗址的调查方式及程序,审议会成员应遴聘政治案件受难者及具转型正义、文化资产相关专业或实务经验的社会公正人士,或专家学者、机关代表,任一性别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草案明定,公有不义遗址现况土地或建物管理机关应于文化部公告日起二年内拟订保存活化计划,必要时得延长一年。不义遗址活化得视公告范围现况空间状态,以竖立历史标志、侵害人权事件解说、数位虚拟重建、定期或依申请开放、办理历史事件纪念仪式或活动等方式为原则;具有原建物或遗构者,应优先评估适度实体修复或重建。
为避免不义遗址遭破坏,比照文化资产保存法,损坏公有不义遗址者可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五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罚金,未遂犯亦要处罚;私有不义遗址因保存活化应尊重所有人意愿,不另订罚则。
国民党立委王鸿薇说,民众最在乎的缺电、打诈问题一事无成,赖政府缴出的成绩单就是对抗、搞转型正义。罗智强也说,赖清德政府罔顾民生经济议题,一上任就在搞政治斗争,毫不关切基层人民生活,现在房价物价高涨、社会安全网破裂、停电频传,切勿只顾政治不顾民生,只想斗争不想做事。
民进党立委林宜瑾表示,转型正义最大敌人是时间,要求相关单位检讨三军仪队外驻防点改革问题,以全面撤离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