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拟推食安条例释宪 蓝、绿双方较劲照案通过

台中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自治条例,因被中央宣告无效,议员陈廷秀等提请大法官释宪。(陈世宗摄)

台中市议会24日召开临时会,针对台中市生煤管制自治条例及食安自治条例部分条文,遭到中央宣告无效,市议会日前决议释宪;生煤部分,市议会已召开两次释宪座谈会,去年9月送到司法院。食安部分民进党市议员江肇国等,主张应请专家学者开会讨论,经大会通过后才可以送交司法院。

针对瘦肉精零检出规定的台中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自治条例,因被中央宣告无效,市议员陈廷秀等提请大法官释宪;但在24日在议会临时会二、三读时,民进党议员江肇国等主张应该请专家学者开会讨论,经大会通过后才可以送交司法院。

林德宇说,去年提拟有关生煤自治条例释宪研议案时候,民进党团派出江肇国、黄守达、林德宇3位议员,每次会议都到场与会,并针对市府、学者及律师意见提供建议,议会的幕僚单位也都有将这些建议提进去。释宪案这么慎重的案子,还是应该回到大会让65位议员审议,民进党要求的是程序正义

国民党市议员李中指出,提请司法院大法官释宪,这是议会通过的决议,请公法学者律师开会讨论,是为了拟出比较完善的声请文字,不是说要学者通过才要释宪,所以请民进党议员先搞清楚。

议长张清照请议事人员宣读决议,将于该案通过后召集专家学者开会讨论,于会后10天内容许各党派提出修正意见,合并入释宪提案中,如果赶得上下次定期会,就将结论提到大会通过再送释宪,并当场裁示该案照案通过。民进党议员虽仍有话要说,但议长迳行敲槌宣布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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