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永丰攻银发族 安养+外币信托扮推手
民营银行近年发展相当积极发展安养信托。以永丰银为例,四年前就抢先申请到外币「特定」与「指定」单独管理运用金钱信托业务执照,力拚外币收付金钱信托;中信银则以多元目的结合安养信托提供给高龄客户及亲属,并配合国内新实施「意定监护」制度订出「意定监护结合安养信托契约」,让高龄者可在自己意思能力健全时与信任的人签订契约,约定将来自己意思能力丧失或衰退时由其担任意定监护人照顾。
永丰银行财富金融处处长韩志宇表示,自2013年2月银行DBU开办人民币业务以来,外汇存款余额以每年20%幅度成长,显示国人持有外币比重快速攀升,需求逐渐加大。包括保险金、老人安养或身心障碍者照护及交易安全(价金)等信托,均可采外币或新台币安排合适架构。
随台湾逐步进入高龄化社会,退休安养信托需求日增,韩志宇建议,客户于退休前先以「特定」单独管理运用金钱信托累积退休金;若年纪渐长、发生身心失能或受辅助/监护宣告情况时,自动转为「指定」单独管理运用,银行可于约定范围内处分信托资产,支应每月生活、看护及医疗等费用。
中信银指出,目前提供多元目的结合安养信托。以扩充安养照护目标结合财富传承等多元化理财目的,透过客制化信托架构(自益、他益、共益)同时照护高龄长辈,以及其配偶、子女,使委托人无后顾之忧。
中信银表示,国内高龄者的财产管理与生活照护多数由家人负责处理,因此当高龄者因体况恶化而须进行监护宣告时,监护人也多由子女或亲属担任,然而部分亲属监护人未必是受监护人所信赖之人选或因能力有限以致无法充分保障受监护人的权利。
有鉴于此,为尊重被监护人的自主决定权,台湾于2019年5月通过民法意定监护制度,民众可在自己意思能力健全时与自己信任的人签订契约,约定将来自己意思能力丧失或衰退时由其担任意定监护人,有关自己生活起居、照养看护以及财产管理事务的全部或一部委托意定监护人代为处理。
中信银推出的「意定监护结合安养信托」规划,由委托人事先于信托契约约定财产管理方式,并且由意定监护人共同参与信托机制运作与执行,可以借由监护制度与信托规划的双重机制,充分保障受益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