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公会拜会游锡堃 促推中药师特考

立法院长游锡堃日前呼吁应将中医改称「台医」、中药改为「台药」,今天上午药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立院拜会游锡堃,主张应修订《药事法》,推动调剂人员(中药师国家考试,让现行存在业界的「师徒制」有正式入行的特考。(立法院提供)

立法院长游锡堃日前呼吁应将中医改称「台医」、中药改为「台药」,今天上午中药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赴立院拜会游锡堃,主张应修订《药事法》,推动调剂人员(中药师)国家考试,让现行存在业界的「师徒制」有正式入行的特考。

随着《中医药发展法》在去年上路,游锡堃日前出席「台北国际中医药学术论坛」时就主张,中医有百年历史汉医有千年历史,如今传来台湾,如果能称为「台医、台药」会很不错。然而,针对中医业界里头,有关中药技术士到底应采师徒制,或学校教育制,迄今仍有不同的声音

对此,中华民国中药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逸才今偕同公会干部,赴立院拜会游锡堃。马逸才指出,此次主要诉求就是要表达目前执业中药店,大多采取师徒制,由师傅弟子父母子女,在历经多年的耳濡目染,学习的知识并不比参与正式课程的人少。

然而,马逸才说,目前问题在于《药事法》第103条修正迄今已逾21年,并未与时俱进,已不符合实际情况,因此公会希望行政机关能更加配合时代发展落实执行法律

目前《药事法》第103条规定,在民国63年5月31日前依规定换领中药贩卖业之药商许可执照有案者,以及82年2月5日前曾经中央卫生主管机关审核,予以列册登记者,或领有经营中药证明文件之中药从业人员,并修习中药课程达适当标准者,得继续经营中药贩卖业务,其余须经考试院举办之国家考试及格者,始得经营中药贩售与调剂工作

然而,就现实状况来说,在该法施行后,确实已造成中药产业师徒制逐渐凋零,但政府也未积极落实《药事法》第103条第4项考试制度,导致传统中药行前景持续走下坡

因此,中药商公会才主张政府应积极推动中药师国家考试,让师徒制者有正式入行的特考,并呼吁政府从教育着手改进,药学院增设中药组、中医学院增设中药系,让药材的调剂有更安全的把关。

对此,游锡堃回应,会立即将中药公会的意见提供给行政部门,同时立院部分会协助与行政机关沟通,为传统医药业开创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