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伟航/直播实况主卖腿叫骂搏人气 政府只能壁上观?

▲「猪蹄妖精事件」近日在电竞直播圈吵得沸沸扬扬,直播主的个人行为到底该不该立法管束再次引发讨论。(图/翻摄自YOUTUBE)

最近在电竞直播圈发生了一起「猪蹄妖精事件」,有些人形容她是「史上最高速暴起暴落实况主」,但这起事件的操作模式并没有新意:该女实况主以「引战」等找人吵架的方式,在几日内汇集几千人气,并透过镜头前穿丝袜等方式冲高数据,但也因为过于激烈的操作手法,而受到平台业者的「ban台」(停权下架)。

先前我在本专栏曾谈过以金流管理实况主,但这类「冲人气」的做法,往往是发生在具体金流出现之前,若要由钱来管理,恐「缓不济急」或「管得住老的,管不住小的」,顾此失彼。那到底应该怎么办呢?政府应该管吗?或者说,这是种言论自由,就让他们放水流?

对于本案,有其他女实况主讽刺「现在游戏实况是流行把脚放桌上,不然就是胸部放桌上,那键盘滑鼠要在哪里用?」这说法虽非事件全貌,但游戏实况界出现越来越多情色镜头,却也是不争事实

▲「猪蹄妖精」一夕爆红让其他女实况主发言讽刺现在游戏实况不是胸就是腿,游戏实况界现况充斥愈来愈多情色场面已是不争事实。(图/翻摄自脸书

就我个人看法,本案在道德层面的客观争点,并不在于穿丝袜这种情色场面,这种镜头依现有网路生态,顶多只是小菜,连「不雅」都算不上。你当然可以说这是「卖腿」,其他卷入本事件的女实况主是「卖胸」,但这些「卖」,在美胸和美腿已通货膨胀得相当严重的网路世界,其实没有什么意义,只不过是反对者「嘴人」的一个点罢了。

本案的主要操作方法,是利用粉丝们的护主心态,以刻意挑起争端,扮演「虐人」(S)角色的方式来哗众取宠,把观众「拐来」自家频道以提升人气。新人企图以争议手法打破老人割据市场的局面,而老人面对一滩死水、节节衰退的数据表现,大概也是抱持「愿打愿挨」的心态,借力使力,纷纷配合新人演出,甚至演得比新人还激动,显然想试探能否以此道提升自家的数据。

到目前为止的结果,看来是新人壮烈牺牲(被下架),而老人们因为闹出一波话题,似乎能有一些所得。但这样的所得「值得」吗?是否又会有外部性,让社会付出额外成本呢?

就量化表现来看,本案的主角「猪蹄妖精」在十一月之前并不是什么重要的游戏实况主,但她先让知名实况主在自家频道以语音吵架,并直接点名或影射更多知名实况主,快速汇集各方粉丝集中在自家频道,这也让她先冲出一波数千人同时看台的佳绩,加以镜头前穿丝袜、挑衅其他女实况主等各种方式,更让自己的瞬间流量达到一万五千人。

一万五千人看台,大约等于一般电视的收视率0.07%,这或许不是什么多伟大的事,相比于有线电视台,也可能排不进同时段的前30名,但这看台的一万五千人,绝大多数是青少年,我们就必须考量其影响力的深远程度。

▲也许有人认为实况主的言行属于个人行为自由,但考虑到现在有许多青少年都是这些直播实况主的观众,就不得不严正思考其影响力。(图/视觉中国CFP授权提供)

而其「节目内容」也很空洞,不过就是「兄弟气口」的对骂、发狠、装老成,其原频道与其他直播频道的余波,也大量使用「海鲜」(指女性),「奶小就自己下去」等明显有歧视的指涉词与意识形态。

但这并非本案才出现的现象,而是种存在已久的次文化,几个目前最红的实况主就常使用类似语汇,而常看直播台的中学生里头,这种对话方式也已是他们日常的惯行语态

也就是说,本案虽在形式与内容上都没有新意,但当事人强化了「恶意」的成份,就是为了「坏」而「坏」,甚至只有坏。这角色扮演,演过了头。

评论者常主张这些实况主的表达是「言论自由」,真有违法,就个人造业个人担,要说是教坏小孩嘛,也是「大人」在那杞人忧天,小屁孩长大了,就会「超越」这个境界。

不过,围绕在「猪蹄妖精事件」而争抢发言权,企图提升自我人气的其他实况主们,若细究其言论内容与实质企图,或许也会让自由主义者大皱其眉,因为这种操作手法,本质就是在破坏理性沟通与追求卓越的互动机制

这种操作手法在中国直播界也看得到,只是因为两岸市场分隔,所以过往台湾并不太清楚中国在这方面的「演进」。中国实况次文化也发展得非常「激情」,出现许多快意过活,但外人实在看不懂他们到底在干嘛的「百万级」直播实况主。不过,因为中国毕竟有个「党」的大帽子在压制,一旦「党」察觉这有问题,状况很快可以获得控制。

但台湾没有这种政治条件,相关的法规研拟,也还是在最初阶的讨论阶段,目前只能靠业者依主观道德标准自我管理。就「猪蹄妖精」的个案来看,业者的介入还是晚了一些(至少拖了几天),应该也是采人力监控而非软体过滤的方式,这会因为管制不够即时,而造成负面影响扩大。

所以我们应该做些什么?

我认为道德劝说是不够的。正如我之前对于游戏帐号管理的提议,政府应该提出一个直播平台的定型化契约版本,在参考现行法规精神的状况下,为台湾的直播平台业者与实况主提供一个最基本的行为与互动原则,让直播实况主明确了解「什么能做」(正面表列)或「什么不能做」(负面表列)。像是让业者知道何时他可以主动「ban台」,并且获得外在行政与司法上的支持。

▲政府应该提出一个直播平台定型化契约版本,为直播平台业者与实况主提供最基本的行为与互动原则,明确定义「什么能做」或「什么不能做」。(图/NOVA情报志提供/合成图

放在本个案中,如果能在第一次当事人开台却没在播游戏实况,都在引战对骂时,平台业者就主动依合约精神「ban台」,那这烂戏就不会演成这样。提早启动的管理机制,并不只针对个案本身,更能体现出一种对话机制,这个机制能告诉所有玩家「这样做不好笑」这个重大讯息。

在政府主导这样的改善流程之前,平台业者只能主观管理,不但可能引发业者与实况主的法律纠纷,也可能造成「劣币良币」,小型业者以恶质手法吸引客源来扩大市占率。若有天「叫骂台」的收视率已超过八点档,只怕这烂摊就算有人想整理,也已无从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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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伟航,笔名人渣文本,经营粉丝专页特急件小周的人渣文本」,辅仁大学哲学博士,专长为伦理学,曾从事政治公关工作,目前为时论专栏作家。本文不代表公司立场。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