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伟航/防范随机杀人,政府还能做些什么?
文/周伟航
台湾近年持续发生随机杀人事件,虽然与国外相比发生率仍然偏低,甚至有数据指出台湾是全世界最低的,但只要发生一次,就足以引起社会整体的震撼与不安,连日发生,更可能造成有如恐怖攻击的心理效果。
多数人倾向以重刑来解决相关问题,但就学界与实务的双重角度看来,现有惩罚方式(包括死刑),除了安抚社会人心之外,不见得对于扼止类似犯罪有明显的效果,甚至也不清楚是否会造成反效果。因此,死刑或其他重刑于此较类似「安太岁」「收惊」之类的宗教仪式,信者对其效果言之凿凿,不信者认为这根本就是乱枪打鸟,或是毫无实效。
之所以这些司法手段的效果难以确定,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缺乏对于随机犯罪的全面研究。一是因为犯罪个案数量太少,难以从量化角度进行客观分析,若由整体社会角度进行观察,则因为观察范围太大,无法控制环境变数,很难确定是因为执行死刑造成这类犯罪数据升降,还是因为经济改善或其他社会推力之故。
就算有些学界单位排除万难进行独立调查,方法上也多集中在单一领域,通常只能掌握片面的资讯,缺少真正具有说服力的质性分析。
此外,这类犯罪的随机特性,可能代表其成因是多元的,但多数司法调查,仍想办法将之归类情杀、仇杀、财杀这三种常见范畴来切入,这当然就可能失之武断或简化。
要根绝随机杀人,治本之道应是找出这类犯罪最常见的几项成因,并且透过政府或社会力量一一解决或排除。
但因为片面研究或推测性的论述太多,因此像是「经济不景气」、「社会阶级停止流动」、「精神医疗照护网有破洞」、「缺少对高风险家庭的关怀」、「吸毒人口扩张」、「暴力电玩泛滥」等等理由都有人主张,但与个案均无法建立直接、有效的因果连结,也就无法说服政府或社会团体投注资源、加强管理。
▲有妈妈带着小女孩,给「小灯泡」温暖送行。(图/记者黄克翔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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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为何不进行整合型与深度的研究呢?
只要试着设计研究计划,就会知道难处之所在。要找到随机杀人犯罪的成因,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对犯案者的个人生活史与家庭状况进行全面的调查,从他近期的活动情状,一直回溯到他的成长背景,甚至是出生前的家庭结构,并广及其意识形态与生理状态,甚至包括基因研究。
这已超出合理的司法侦查范围,难以由司法单位独立进行;而学术单位在未取得当事人和家属同意的状况下,也不可能针对当事人的隐私做这么全面的探查。若未取得当事人同意,以「对社会有利」之名直接展开调查,则会有侵害人权(包括嫌犯家人)的研究伦理争议,甚或违反相关法令。
不是犯了罪之后,我们就可以不顾嫌犯与其家人的隐私权,让各界以学术研究为名,任意取得其个资。而且这类研究可能涉及基因,其研究伦理问题就更加严肃了。
但因为量化研究困难,若要找寻最关键的犯罪成因,就需要直探这些最隐私的部份。那该如何是好?
像美国一样,订定专法解决伦理与法争议,授权特定单位来进行专案调查?立院会支持吗?一心只想扩大「绝对死刑」以满足民意的保守派立委,可能对此种研究不感兴趣;而倾向自由主义阵营的民代,更必然会认为这是侵害人权。
就算有了法律授权,国家是否愿意拨出预算,组成专责小组对随机杀人个案进行长期追踪研究,也是个问题。
首先,这种事情过了新闻热潮后,多数民众就不会关切,少了民意推力,又有多少民选官员、民代会在意?
其次,有时得到的结论不宜公开(可能形成对特定族群的歧视),只能让司法、行政单位内部参考,百姓或民代的「好奇心」无法满足,也可能转而会阻碍这类案件的研究。
更何况,是否要投注这么多的资源来防杜相对罕见的随机杀人,是很有讨论空间的。
不论是政府、学界,或是社会整体的民力,均属有限资源,是否该配置于极难掌控又罕见的随机杀人案件之上,这就不再是个伦理或法律议题,而是个政治问题。
政治问题,政治解决。但现在除了立委民代漫天喊价,好像死刑不用钱之外,行政官员不是如某市长一推二五六,说政府力量不够,就是像某院长夸大强调司法力量,主张重刑可以治百病。这不是在推责任,就是在讨好民意,根本无心面对问题。
政府当然不可能包山包海承担一切,但至少可以出面整合资源,协调各方。台湾社会若担心此类事件发生率疑似增加,那当然就该集中相关政界、学界与司法资源,在合法的状况下进行调查,或是在民意机关的授权下尽可能进行深刻的研究,找出最有可能的几种成因,并推动有效的解决方案。
在近日的案件中,比较遗憾的,除了民代乱放砲之外,就是各级行政单位的隐遁,让人感觉这些政客所想的,就是等风头过了,即可恢复太平盛世。如果随机杀人事件是世道滑坡向下的警讯,那现在就是有承担者出面踩煞车的时刻;身为政治人物,不敢出来担就算了,还一脸想坐在车上兜风的模样,日子过那么爽,就等着翻老帐的报应之日来临吧。
●作者周伟航,笔名人渣文本,经营粉丝专页「特急件小周的人渣文本」,辅仁大学哲学博士,专长为伦理学,曾从事政治公关工作,目前为时论专栏作家。本文不代表公司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