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纠纷投诉多!消基会:8成业者订金多收又不给退
消基会发现有8成租车业者的租赁条约内容不合规定,质疑主管机关是否疏于管理。(李宜秦摄)
经济部统计处公告今年第一季租赁业营业额为204亿元,其中运输工具租赁营业额占比高达66%,然而随着租车风潮盛行,消费纠纷也随之增加,消基会一年内便接到31通相关的投诉。消基会检视了20家线上预约租车业者,发现有高达8成业者的订金、退费机制、租赁方式不完全合法,不仅订金多收,连退费标准也过于严苛。
消基会随机抽查20家可于网路或通讯软体线上预约租车的业者,分别检视业者在订金收取比例、订金退费机制、租赁收费方式是否符合《小客车租赁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结果有高达8成的业者不完全合法,若经主管机关要求后未改正者,可依消保法处以3到30万元,再次不改正者可按次处以5到50万元罚锾。
依法规定,出租业者仅可向消费者收取3成的订金,然而有高达7成5的业者收取费用不符规定,除了有业者要求缴交5成租车费用作为订金,还有业者明订春节例假期间须缴付全额车费作为订金。
若消费者订车后须取消预订,依法规定若在10日前取消,可退全额订金、7到9日前取消,可退5成订金、4到6日前取消,可退4成订金、2到3日前退订,可退3成订金、1日前取消,可退1成订金,除非消费者当日取消才可不予退费。
然而却有6成5的业者退费机制并不合法,许多业者都明文规定「不退还订金,但可保留订金数个月」,甚至还有业者网页资料不一,一边规定不可退订金但保留一个月,一边却规定可退500元,让人质疑是否是便于业者选择有利作法。
而若消费者还车时间超过1小时者,业者每满1小时可多收当日1成以下租金;超过6小时以上者,才可多收一日租金。然而消基会发现有4成5业者不符规定,许多业者都明订「未超过1小时者以1小时计算」,最严苛的甚至有「超过15分钟便以1小时计」,另外还有「超过4小时者加收一日租金」。
另外消基会发现「方向盘租车网」竟在网上标示「本公司使用符合消基会认证契约书」,但消基会从未有认证契约书,要求业者立即更正。消基会董事长游开雄表示,相关法令实施都已超过3年,业者的不合法比例却还如此严重,质疑「主管机关是否审查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