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度撤销罚单 法官钱建荣:监视器证据用于重大刑案

▲才呛「看谁脑装大便」,法官再轰柯文哲:视法无物

东森新闻记者朱凯翔吕士奇黄书苇台北报导

柯文哲坚持要以监视器取缔违规停车,还说反对的人「脑袋装大便」,近日掀起舆论攻防,许多法界人士反弹。桃园地院法官钱建荣反呛柯「看是谁脑袋装大便」,说他曾经撤销3件以监视器为证据交通罚单,因监视器佐证,只能用于重大刑案,否则不但违反交通处罚条例,有违个资法,还可能侵害宪法赋予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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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另类、勇于针贬时政 钱建荣获誉「良心法官」

位在中坜中北路福州路口,当时警方指控一名蔡姓机车骑士违规闯红灯左转,并附上监视器截图做为证据,被钱建荣法官撤销,这也是被他撤销的罚单3个案例之一。

钱建荣指出,普设了这么多监视器,「是因为我只让你用在『侵害我生命身体』,那种重大的刑事案件,但是单单纯纯的交通违规,人民法律并没有许可你这样使用,你就不可以这样用。」他的论点近日掀起舆论攻防。

而钱建荣究竟何许人也?毕业于辅大法研所 ,专攻公法,原本是桃园地院刑庭的法官,2012年转任行政庭,勇于针贬时政,让他被誉为良心法官。例如太阳花学运期间,他就曾呛马总统「没有民主,没有法治」;针对航空城,他也呛桃园市长郑文灿「亲财团,远人民」,如今又呛台北市长柯文哲「看是谁脑袋装大便」却让良心法官承受莫大压力。

钱建荣指出,「我觉得柯市长本来就法治观念应该继续加强,因为一个被人民寄予厚望的人不能认为说,我什么都可以做,然后把法律视为无物。」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之2条明订,只有在当场不能或不宜拦截制单举发者,才能用固定式器材迳行举发,换句话说,取缔违规停车,不可以机器取代人力,何况取缔违规停车重点是当下劝导,维护道路顺畅安全,不是事后猛开罚。

▲监视器开单像「希特勒」,柯文哲:嘴长人家身上。

北市条例明订监视器不取缔违规 简余晏推动立法

而台北市监视录影系统设置管理自治条例第4条更明订,录影监视系统之设置应以维护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犯罪预防及侦查为目的,重点是犯罪,用来取缔违规停车,根本不符监视器设置目的,而推动这项立法的,正是当年的市议员、如今的观传局长简余晏。

简余晏当时说,监视系统的档案以及设置必须予以法制化。还曾在自己的部落页面,忧心忡忡地写下「担心可能坏人没抓到,大街小巷的监视器反而成了监控好人的手段。」如今,交通违规或许无关好人坏人,自己却成了柯文哲口中「脑袋装大便」的一员,处境可能分外尴尬。

▼惜忧「难抓坏人,监视好人」,简余晏不表态「昨是今非」?(图/翻摄自简余晏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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