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萬名代理教師年資是否採計敘薪 憲法法庭今下午宣告
3万代理教师年资是否采计叙薪,司法院宪法法庭今天下午将宣告。司法院外观照。图/报系资料照片
代理教师张凯翔2017年获得新北市立中和高中聘雇为代理教师,张具备合格教师正和硕士学位证书,但校方依教育部、新北市教育局规定,不采计其过去2年于公立学校任职的代理教师年资,只以学历叙薪。张师曾提诉愿败诉,2022年宪法法庭受理释宪,预计今天下午3时宣告。
中小学专任教师薪资会随着年资增加,但代理教师是否采计职前年资各县市标准不一,以张凯翔该案为例,张曾任华侨高中、石碇高中代理教师的,2017年获聘至中和高中,但中和高中不采计其2年年资,仅依硕士学历叙薪,照规定硕士级24级、245薪点,采计服务年资与不采计,两者月薪相差6000元。
为此,张凯翔向新北市政府教师申诉评议委员会申诉经驳回后,提起再申诉、行政诉讼,但均被驳回,于2019年始申请大法官释宪,并于去2022年获得受理。
张凯翔主张,代理教师工作和专任教师几无异,但当年旧版《教师法》第35条第2项(现第47项)授权教育部订定办法,规定代理教师权利、义务,但未设有供主管机关得以遵循的方针或概念,也无代理教师薪级、薪额、计叙标准等原则性规定,违反授权明确性原则。
又张凯翔也主张,旧版《教师法》第35条第2项授权教育部订定聘任办法,但未再授权教育部可转委任地方主管机关,教育部另以聘任办法第12条(现行第18条)当作授权地方机关订定代理教师叙薪补充规定的依据,违反司法院释字第524号解释揭示的再授权禁止原则。
根据教育部统计,目前国、中小代理教师将近3万人。全国代理暨代课教师产业工会理事长黄湘仙表示,过去仅金门县、台北市为采计代理教师年资提叙,新竹县今年开始办理,相较之下,缺教师的状况就能获得缓解。日前有教师从南投偏乡转往新竹县,薪资因而能增加约2万元。
黄湘仙谈到,不少代理教师多是因为家庭,必须离开原本任职的县市或学校。工会主张年资应采计叙薪,近年伴随通膨等影响,各行各业薪资都在调升,正式教师的薪资都快跟不上社会步调,代理教师更需要调整才能符合社会趋势。
黄湘仙指出,近年教甄报考人数愈来愈少,代理教师荒同样加剧,年资提叙确实可以帮助招聘教师,期待释宪有好结果,有助于教育现场找人、留住人才。
但教育部历来多认为,代理教师职前年资不予采计是因地制宜。教育受地域影响,样态各异,若未授予地方权限,反而很难达成《教育基本法》的学习权。又新北市教育局则认为,聘时均已载明薪资与权利义务是职业的自由选择,若可采计职前年资,反可能制造更多万年代理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