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司法官被评良好 考委批:与社会观感落差大

民间司改团体日前要求改善目前法官评鉴制的5大困难。(图/记者孙曜樟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法官、检察官2012年首次举办职务评定,竟有高达98%被评定「良好」,引起考试委员批评,「与社会观感落差大。」考试委员林雅锋建议,若有法官和检察官被评定「未达良好」,应该淘汰,落实退场机制

法官检察官过去是依照考绩规定,打出甲乙丙等考绩,在2012年7月改为「职务评定」。铨叙部日前向考试院报告法院评定各法院法官,共有「良好」1833人,「未达良好」40人,而各检察署检察官共有1276人评定良好,19人未达良好,整体良好比例高达98.14%。评定「良好」,可以晋一级给1个月的考绩奖金,相近于公务人员考绩甲等。

铨叙部说,在法官法施行前,铨叙部与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两位首长都认为,法官检察官甲等人数不应超过90%,但现在明显高出许多。考试委员黄锦堂指出,法官检察官的职务评定与一般公务员年终考绩比较,「存在重大不公平。」

考试委员高明见说,一次性的年终评定而无平时定期的评鉴机制,又只有「良好」与「未达良好」二分法区别易生弊端。而对「未达良好」者,若无法落实淘汰配套机制,也将失去评鉴效果

考试委员何寄澎认为,司法官评定良好比例高达98%以上,「这与社会整体观感、评价的落差,绝对存在。」同是法律人出身的林雅锋说,法官法设计是社会对司法官存有很高的期许,认为司法官是「特别的公务人员关系」,若是在高期许下,还被评定为「未达良好」,应该遭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