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管效应!金管会拟修证交法 教授须大学同意才能被提名独董
随着教育部「拔管」事件发酵,金管会主委顾立雄今天(3日)表示,在证交法中规定,独董提名须检附相关证明文件,考虑修正法规,针对大学教授在提名独董前,就要先取得大学同意函。
顾立雄表示,目前证交法有规范,独董被提名必须要检附相关文件,其中有一项是其他附件,会研议是否在法规中,针对大学教授被提名独董前,需要检附大学同意函,才能被提名当独董,会跟教育部讨论。
立委卢秀燕则询问,拔管事件是否担心未来公司找不到独董,大学教授都不敢担任独董?顾立雄表示,欢迎符合资格的大学教授担任上市柜公司独董,只要大学认为没有影响到本职工作,但依照这次案例,相关程序需要更完备。
至于立委曾铭宗指出,有高达140位台大专任教授都是依照管中闵这样兼任独董。顾立雄承诺会彻查情况,会请证交所来清查,看是否真的有这样的状况,「但目前应该大部分的大学教授,都有取得大学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