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纳旋转门 陆委会:海基会非公务员 却负相同义务

陆委会发言人杨家骏。(图/记者翁嫆琄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立法院28日初审通过,海基会代表人与处理政府受托事务人员退离职后3年内,不得担任与其离职前5年内之职务直接相关之营利事业董事监察人、经理、执行业务股东顾问。对此,陆委会下午表示,海基会没有公务员福利,却要受到与公务员一样的限制与义务权利与义务并不相当。

内政委员会下午初审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特别针对海基会增订「旋转门条款」。经过初步协商,最后将条件放宽,仅规范相关人员退离职3年内不得担任与职务相关的营利事业董事、监察人、经理、执行业务的股东或顾问;若违反规定,草案也明定,违者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得并科100万元以下罚金,且所得利益应没收。

不过,对于此修法,陆委会主委立言及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都颇有微词,陆委会发言人杨家骏下午也说,权利与义务应该相当,海基会同仁并非公务员,没有公务员的保障,却要负担跟公务员违反旋转门条款的相当同等刑责

杨家骏指出,陆委会已向立委表达这方面的疑虑,立委也说此事还可以再透过朝野协商讨论,包含利益冲突怎么规范、会不会过当等等,之后再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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