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煮「FM2炖排骨」...熟女吃完晕2天 打给荣总才惊觉遭性侵

厨师煮药炖排骨陪酒女消夜,却偷掺FM2安眠药性侵得逞。(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赖姓厨师3年前邀小吃店陪酒小姐回家,称要亲自下厨煮药炖排骨当消夜,却趁机掺入安眠药FM2,迷昏女子后性侵得逞。女子回家后整整恍惚2天才恢复正常,察觉下体疼痛,验伤后才发现遭下药性侵;赖男虽然辩称没有对女子性侵,但却没有通过测谎。高院一审认定女子确实遭赖性侵,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他8年徒刑。还可上诉。

判决指出,赖男2014年4月16日晚间到北市某小吃店唱歌饮酒,隔日凌晨店家打烊后,赖男邀请陪酒小姐(48岁)一起回家,宣称要煮药炖排骨吃消夜,并愿意付2000元请女子替他纯按摩。

女子随赖男搭计程车返回住处,赖男却偷偷在药炖排骨里掺入FM2药物。女子不疑有他,几乎将整锅汤都喝完,结果帮赖按摩时不到1分钟就不省人事,赖趁机对她性侵得逞。

女子醒来后自行回家,却精神恍惚了2天才恢复正常,怀疑自己遭下药,又想起昏迷期间曾短暂醒来,看见赖男全身赤裸靠近自己,便特地打电话到台北荣总毒物科请教,之后立刻到医院验伤,果真发现血液里有残留的FM2成分,且下体也有新伤痕质问赖男时对方却含糊其词,因此愤而提告。

赖男否认下药性侵,辩称当天带女方回家后倒头就睡,没有吃消夜;不过赖却没有通过测谎,在回答「你有没有和她性交」问题时出现说谎反应。另外,与赖男同住的赖父证称,案发当天看见儿子和女子睡在床的两侧,以为是儿子的女朋友,且女子半夜还起床开冰箱水果吃。不过法官却查出,从赖父房间明明看不见冰箱,且他描述的女子外观,与被害人有所差距,加上赖父称当天儿子穿短裤背心,赖却自称仅穿内裤打赤膊证词明显有不实。

法官另外勘验小吃店监视器画面,被害女子走出小吃店时,交谈和步履都属正常,且检警在赖男家中发现不少安眠药,都是他就医后取得的,因此认定他下药性侵被害女子,一、二审都判他8年徒刑。

全案上诉至最高院后发回更审,赖男辩称女子下体没有验出他的DNA,不过法官认为,女子恍惚2天后才去验伤,相关迹证很可能因为沐浴而被洗掉,因此不采信赖说词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