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哨法官:藉实联简讯办案 恐违个资法

台中地院法官张渊森指出,实联简讯仅能作为疫调使用,一旦改作为犯罪侦查,恐触犯《个资法》。图为台北市实施市场周末人流管控,并要求实联制。(陈俊吉摄)

当「吹哨者」揭露刑事局利用简讯实联制办案的台中地院法官张渊森,昨天进一步补充他上周的发文指出,若行政院防疫指挥中心、刑事局都在同一个行政权之下,当初说简讯仅能作为疫调使用,如今作为犯罪侦查,恐将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

张渊森昨澄清,他先前只是对于警方用实联制简讯来声请搜索票,认为有「不当」之处,并未认为检警取得该简讯的程序合法不具证据能力,这些法律问题应由未来司法审判来审视。

他指出,许多检警认为,指挥中心以疫调需求实施简讯实联制,与侦查机关取得这些简讯,是依不同法律规定,不会造成取得该简讯的程序不合法,所以不需限于疫调使用。但他仍认为,警方在声请搜索票时,就应在个案排除。

张渊森解释,民众传送简讯时,是因全国三级防疫警戒,为了民生购物需求,及不配合将遭处罚锾的压力下,非完全出于自由意志,若用这些简讯作为对其自身不利的佐证,对民众恐怕有失公平,所以他宁可在审核搜索票时,排除该简讯的适法性。

张渊森提出另个质疑表示,如果将行政院、指挥中心、卫福部及刑事局视为同一个行政权之下,若已先宣示简讯仅能作为疫调使用,一旦改作为犯罪侦查,违反搜集目的之外的使用,恐触犯《个资法》。

民众党立委张其禄昨也表示,疫情指挥中心应恪守「简讯实联制仅供疫调使用,且即使刑事侦防也绝不能调用」的承诺,并查明近期不当使用的各项传闻

张其禄指出,《新冠特别条例》第七条虽规范「疫情指挥官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实施必要之应变处置或措施违者开罚。」但该法不应成为「霸王条款」,尤其攸关国人隐私及资安之保护,绝不应遭到僭越。

张其禄说,刑事侦防上,即使实联简讯是由法官核发调取票或按通讯监察法取得,都违背指挥中心对发讯者「限于疫调使用」的承诺,故以实联简讯来锁定嫌犯行踪的犯罪侦防,都恐有相当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