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十四五」明年草拟 回顾过去对台条文
大陆每隔五年都会订出下个时代的经济建设规划案,在「十二五」与「十三五」的对台工作特别详细。(图/新华网)
了解大陆政情的朋友都知道,中国大陆对于经济发展,是以每五年为一期,称为「五年计划」,比如1953年开始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简称「一五计划」,往后以此类推。到了2011年,胡锦涛将「计划」改成「规划」,改叫做「十一五规划」。2016拟定的「十三五规划」将在2020年到期,因此明年中国大陆高层就要开始草拟「十四五规划」(全称「第十四个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便在2021年,第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从1986年的「七五计划」开始,台湾问题也被列入其中,不过仅是口号式的喊话,没有什么实质内容;然而随时大陆国力的增强,五年计划(规划)当中的涉台内容也变得愈来愈详细,也就成为大陆对台政策的主要纲略。中华战略学会研究员张竞博士,特别将「七五计划」到「十三五规划」当中,所有涉台文字整理出来,提供研究中国大陆学界先进与朋友参考运用。
七五计划(1986年)
第七个五年计划纲要在1986年3月提出,由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在1986年3月25日发表,其中内容提到台湾部分在最后结语:
「我国第七个五年计划体现着包括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它的顺利实施必将有力地推动振兴中华、统一祖国的神圣事业。台湾是祖国不可分割的神圣领土。“七五”期间,我们一定要继续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设想,同台湾同胞以及一切拥护祖国统一的炎黄子孙一道,积极促进海峡两岸多方面的交往与合作,为和平统一祖国而进行坚持不懈的努力。」
八五计划(1991年)
第八个五年计划纲在1991年3月提出,由国务院总理李鹏在1991年2月25日发表,提到台湾的部分在最后结语:
「各位代表!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原则,积极促进海峡两岸经济和文化的交流,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最近一个时期,台湾当局多次发表了有关主张国家统一的言论,并准备采取某些客观上有助于发展两岸关系的措施。对此,我们表示欢迎。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台湾当局迄今并未放弃“一国两府”的立场,在国际上继续推行“弹性外交”,在两岸关系上仍然限制直接“三通”和双向往来。两岸同胞都迫切要求近年来已经出现的两岸交往良好势头进一步发展,“三通”方面的人为障碍早日消除。我们希望,台湾当局继续真正多做一些有利于两岸直接“三通”和双向交流,有利于国家统一的实事。中国共产党早已表示,愿意同中国国民党在平等的基础上尽早一起进行商谈,可以先谈国家统一问题,也可以先谈两岸关系的重要问题,包括台湾当局关心的问题;也愿意同台湾各党派、各团体和各界人士接触沟通,增进了解,共商国是。我们欢迎台湾同胞积极参与祖国大陆现代化建设,我们将为此继续提供方便,凡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都可以享受规定的优惠。
我们相信,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是爱国的,是愿意为祖国的和平统一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的。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此而共同努力。」
九五计划(1996年)
第九个五年计划纲要,在1996年3月17日提出,当时正值中华民国总统大选,中共对和平演变特别紧张,可能是这个原因,九五计划提到台湾部分非常简略,仅在该文件第11章《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内文提到「积极推进海峡两岸关系的发展,加强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采取实际步骤加速实现两岸直接“三通”,依法保护台商的正当利益,促进和平统一大业。」
十五计划(2001年)
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在2001年3月15日提出,其中提到台湾部分列在两个不同章节,分别为第九篇《国防建设》第24章《加强国防建设,保障国家安全》,提到「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要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坚决打击“台独”分裂势力,早日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以及第十篇《实施规划》第26章《创新实施机制,保障实现规划目标》,提到「继续按照“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全力支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维护香港、澳门的长期繁荣稳定。巩固和加强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加强港澳台与内地的经济合作及交流。」两段文字。
十一五规划(2006年)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在2006年3月14日提出,其中提到台湾的部分并不多,仅出现于第十四篇《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第48章《健全规划管理体制》提到「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神圣领土。推进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扩大海峡两岸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交流与人员往来,维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推动全面、直接、双向『三通』,促进建立稳定的两岸经贸合作机制,促进两岸关系发展,维护台海和平稳定。」
十二五规划(2011年)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在2011年3月16日提出,这是重要的转折,与台湾有关的内容变得特别详细,「惠台政策」首次出现。
在第十四篇《深化合作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第58章《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专章方式表述,其内容为:
第十四篇导言“从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出发,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深化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推进海峡两岸经济关系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努力。”
第58章全章:
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八项主张,全面贯彻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和六点意见,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巩固两岸关系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基础,全面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努力加强两岸文化、教育、旅游等领域交流,积极扩大两岸各界往来,持续推进两岸交往机制化进程,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
第一节建立健全两岸经济合作机制
积极落实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两岸其他协议,推进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的后续协商,促进两岸货物和服务贸易进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利的投资及其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
第二节全面深化两岸经济合作
扩大两岸贸易,促进双向投资,加强新兴产业和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合作,推动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明确两岸产业合作布局和重点领域,开展双方重大项目合作。推进两岸中小企业合作,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加强两岸在知识产权保护、贸易促进及贸易便利化、海关、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合作。积极支持大陆台资企业转型升级。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正当权益。
充分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在推进两岸交流合作中的先行先试作用,努力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的紧密区域、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和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发挥福建对台交流的独特优势,提升台商投资区功能,促进产业深度对接,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推进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经济发展。
十三五规划(2016年)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在2016年3月16日提出,沿续「十二五」的模式,将「惠台政策」做为主要对台工作内容。
在十二篇《深化内地和港澳、大陆和台湾地区合作发展》第55章《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进程》专章方式表述,其内容为:第十二篇导言“支持港澳巩固传统优势、培育发展新优势,拓宽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道路,更好实现经济互补互利、共同发展。”
第55章全章:
坚持「九二共识」和一个中国原则,坚决反对「台独」。在坚持原则立场基础上,以互利共赢方式深化两岸经济合作,扩大两岸合作领域,增进两岸同胞福祉,巩固和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第一节 促进两岸经济融合发展
加强两岸宏观政策交流,拓展经济合作空间和共同利益。推动两岸产业优势互补、融合发展,鼓励两岸企业相互持股、合作创新、共创品牌、共拓市场。深化两岸金融合作,支持两岸资本市场开展多层次合作。推动两岸贸易投资扩大规模、提升层次。扩大对台湾服务业开放,加强两岸在农渔业、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等领域合作。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打造台商投资区、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州新区、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等对台合作平台,深化厦门对台合作支点建设。鼓励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台资企业聚集区发挥优势,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引导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
第二节 加强两岸人文社会交流
扩大两岸人员往来,完善台湾同胞待遇政策措施,为台湾居民在大陆工作、学习、生活提供更多便利。加强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共同弘扬中华文化,增进两岸同胞文化、民族认同。深化两岸教育交流合作,扩大两岸高校学历互认范围,推进闽台职业教育交流合作试验区建设。鼓励两岸联合开展科技研发合作,深化两岸学术交流。加强两岸基层和青少年交流,让更多台湾普通民众、青少年和中小企业在交流合作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