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桶装助凝剂「4天后破裂染红溪」 废液变助凝剂!检调还要追
61快速道路靠近新竹市中华路五段位置的海水川桥,2018年12月16日因储存水泥凝固剂的容器桶破裂,导致海水川溪及周边农田、土地、海洋遭到污染,新竹地院依事业活动而过失放流毒物污染河川罪,对鑫磊水泥公司负责人判处有期徒刑6月、并科罚金90万。
据判决,鑫磊水泥公司系以生产混凝土及水泥制品为业,负责人陈男于2018年10月2日向申洋科技有限公司进货,同时由申洋分别提供10公吨、15公吨的合格桶槽及马达安装在鑫磊厂区,以供放置水泥助凝剂使用。
▲遭污染的海水川溪,不止染成红色,还发出恶臭,让水里的鱼群纷纷翻肚。(图/记者陈凯力摄)
12月初,鑫磊因业务扩展需要,欲再添购储存桶槽,却未向申洋公司购买合格桶槽,迳购入2个40吨的中古桶槽,直接放置在未安装溢漏回收设备的露天空地上,待12日申洋公司将助凝剂运送至中古槽存放后,其中一只中古槽竟于16日发生破裂,内装的助凝剂溢流至海水川溪,造成农地与河川污染、鱼群大量暴毙。
新竹市政府除了派出环保人员至现场外,还对鑫磊开出一张250万元的罚单,并要求对方要在最短时间内将淤泥回收及相关善后处置。
▲▼环保局人员至现场采样。(图/新竹市政府提供)
法官审酌,鑫磊负责人陈男本应注意存放助凝剂槽桶的品质与完整性,还有慎选放置槽桶的地点,却因过失而导致助凝剂外泄污染河川,危害生态环境,所为实在不可取,本应从重量刑。
但法官考量,本案终究为过失之罪,且陈男犯后除了坦承犯罪,更积极协助环境回复、清理河床淤泥,勘认确有悔意,且犯后态度良好,法官最后依事业活动而过失放流毒物污染河川罪,对陈男判处有期徒刑6月、并科罚金90万,易科罚金54万。
另外,检察官于调查中发现,鑫磊所向申洋进口的水泥助凝剂,实际上却源自国精化学公司所产出的废液,对于此案是否还有共犯涉嫌违反废弃物清理法,检察官仍要继续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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