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囤药采购限令出炉! 医院、药局「进货超过月用量1成」需通报
▲防囤药采购限令出炉!医院、药局「进货超过月用量1成」需通报。(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为避免药品供应链不稳,造成市场囤货、供货不均问题,食药署已于3月17日发布「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疫期间药品供应管理原则」,要求医疗机构或药局采购药品,应以前一年月平均采购量为原则,若超过平均实际用量一成以上,应向食药署通报同意,方可出货。如果外界发现有异常囤货通报,食药署将进行评估调查,并依违反公平交易法开罚。
新冠肺炎延烧全球,台湾确诊人数也来到252人,先前已有药厂通报抗甲状腺药物原料药因疫情缺货,但食药署已先帮药厂找到同成份替代药品,确保病患权益不受损。而随着大陆原料厂陆续复工,缺药问题也暂时获得缓解。
食药署药品组科长张连成受访时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有多家社区药局反应药品供货不稳,为避免民众拿不到药,食药署已针对社区药局通报订货困难品项,函请药品许可证持有者,按日回报药品库存量、出货至医疗机构及社区药局之数量及其占比,并请相关医疗院所回报108 年1月1日至109年3月31日期间药品进货量及库存量等采购资料。
回报资料含各月平均用量、月进货量、月库存量等。张连成表示,依据3月23日至3月25日期间药商填报药局端药品供应量约占总出货量25%,未来如查许可证持有者及医疗院被发现有囤货情形,食药署将会同地方卫生局启动实地稽查,若影响市场,恐被依公平交易法开罚。
食药署呼吁药商、医事机构及医疗专业人员,如有药品短缺之虞,应尽速于食药署「药品供应资讯平台」通报;如有发现异常囤货情事,可向食药署专案信箱「 tfdawatch@fda.gov.tw 」通报,以维护药品供应秩序,共同维护防疫期间药品稳定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