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食用油管制 环保署:小蜜蜂须「靠行」或「升级」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馊水油案爆发后,废食用油的回收成为焦点环保署认为俗称小蜜蜂个体回收户是其中关键,19日公布管理办法,一是要小蜜蜂「靠行」合格乙级清除机构并取得身分序号;或是请小蜜蜂接受辅导升级丙级废弃物清除业。但若出现合格「靠行」的小蜜蜂,依然违法卖油给非法回收商,只能交给检调处理。▲▼管控废食用油流向,环保署副署长叶欣诚19日表示将管制小蜜蜂。(图/记者赖于榛摄)环保署日前整理台湾废弃食用油的三大类,包括会将食用废油交给清洁队家户机关学校;第二类是交由清除机构回收的食品制造及连锁速食店;第三类则是,餐厅夜市摊商小吃店,通常会交给较有争议的「小蜜蜂」。

针对可能有违法之虞的小蜜蜂,环保署今日召开记者会提出,必须要找合格的清除机构取的身分序号,副署长叶欣诚表示,希望小蜜蜂们,都能够回归到清除机构,「要有回收商与序号,才能知道油会到哪里去,任何一间夜市摊商小吃店,也要知道小蜜蜂是合法有序号,知道油去哪。」叶欣诚强调,环保署对全台3600多间的清除机构有完整的掌握,未来摊商若是把废油交给没有「靠行」也没有「升级」的小蜜蜂,将开罚新台币1200元到6000元,违规收取的小蜜蜂则是开罚6万元到30万元,若是小蜜蜂转卖给非法的清除机构、油品回收商,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上都是用《废弃物清理法》开罚。

「希望一段时间之后,这个就不存在」,叶欣诚表示,期望3个月的辅导期后,就不再出现无牌的违法小蜜蜂,民众需要进一步了解资讯,可以透过环保署网站或是电话询问。

记者询问为何不直接找非法的废油回收商开刀,叶欣诚解释,那是要与检调单位合作事情,废食用油新制度是针对管制,并坦承若有合格「靠行」的小蜜蜂,依然违法卖油给非法回收商,只能交给检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