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药用牙膏、漱口水7/1纳化粧品管! 广告涉疗效重罚500万

▲非药用牙膏漱口水7/1纳化粧品管广告疗效重罚500万。(图/记者严云岑摄)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化粧品卫生安全管理法》于今年5月2日公告,将牙膏、漱口水纳入化妆品管理,更于7月1日修严管理措施,提高罚锾与吹哨者奖励制度,若于广告中涉及虚伪夸大或涉及医疗效能,如强调「活化毛囊」、「促进毛法生长」等,最高可处500万元罚锾,与过去只罚5万相比,裁罚幅度大为提高。

食药署医粧组副组长王淑芬表示,化粧品安全管理办法虽于7月1日正式实施,但非药用牙膏、漱口水纳管与标示规定,则要到110年7月1日才生效,现在影响较大的,以广告宣称与检举办法为主,若涉及虚伪夸大,可处4万至20万元罚锾;若涉及医疗效能认定,则可处60万至500万元罚锾。

至于在广告标示上宣称哪些词句,就可被视为违规?食药署企科组组长许朝凯举护发产品为例,若产品宣称「活化毛囊」、「刺激毛囊细胞」等,就涉及虚伪夸大;若标示「生发」、「毛发生长」、「促进毛发生长」等,则涉及医疗效能,最重可处500万元罚锾。

▲食药署企科组组长许朝凯。

许朝凯表示,护发产品得使用的字句包括「活化发根」、「强健发根」、「活化头皮」或「滋养头皮」。110年即将纳管的含氟量在1500ppm以下的牙膏、漱口水等产品,也只能标示「预防龋齿」、「预防蛀牙」,若标示到「治疗」、「增加牙龈字样,就会涉及医疗效能,也会依情节重罚。

食药署7月1日将有多项新制上路,除了订出广告罚则外,也针对化妆品卫生安全案件寄出检举奖励办法。民众若以实名检举化妆品含汞、铅等或禁止成分及制造工厂未符合设厂标准等重大情节者,且查证属实,业者最高可被处500万元罚锾,检举人也可拿到5%、25万元检举奖金,若检举人为现职或离职员工,检举奖金则提高到10%,最高可拿到50万元。

食品部分,7月1日起也有3大新制上路,包括针对资本额3000万以上未达1亿的「食用油脂工厂」、「罐头工厂」、「蛋制品工厂」实施食品安全管管制系统,也要对资本额1亿以上的食品制造工厂,设置卫生管理人员业别;而食品业者登陆业别也新增物流业,包括Uber eats、Foodpand等业者,都须强制登录纳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