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空污顾人怨 环保署预告新制减工地粉尘明年上路

环保署今日预告「营建工程空气污染防制设施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初估每年可促使悬浮微粒(PM10)减量3415公吨,新制预计明年上路。(环保署提供)

工地施工扬尘常常造成周边居民生活品质受到影响,根据统计,近3年营建工程施工每年平均10万件,空污陈情件数每年平均3678件,为了加强工地空品改善,环保署今(8)日预告「营建工程空气污染防制设施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初估每年可促使悬浮微粒(PM10)减量3415公吨,新制预计明年上路。

环保署今日召开「营建空污防制再升级记者会,环保署空保处处长蔡孟裕表示,营建工程排放的空气污染物以PM10为主,约占全国污染源排放量的15%,而近3年营建工程施工中工地数每年平均10万件,营建工程空污陈情件数每年约3678件,陈情比率仍达3.4%。

蔡孟裕说,目前草案规划新制预定1年后上路,初步估计此政策将使PM10每年减量3415公吨,同时结合噪音管制措施,为民众生活的健康与品质把关。

另外,本次修正将补强现有防制措施并提高管制强度,另外也为了避免大型营建工程扬尘逸散,本次管理办法修正重点拟借由提高营建工地裸露区域车行路径应采行防制设施之面积比例,以及加高第三级防制区之第二级营建工程围篱设置高度,减少粒状污染物的排放。

管制具体方式部分,大型工程覆盖率将从现有80%提高到90%,另外还有施工先洒水、营建工程设置自动洗车台、洗扫邻近道路等;而三级空气污染防制区的第2级工程围篱高度将由1.8公尺提高为2.4公尺,以降低风速避免扬尘;施工机具需具备低污染自主管理标章,大型工程也要设置监测表及录影系统,以便即时监测。

蔡孟裕说,假如营建工程违反相关办法,将依照「空气污染防制法规定裁罚最高新台币2000万元罚锾,情节重大者限期未改善得勒令停工,新制预计明年公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