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出租契约 禁当查税依据

「住宅法」修正案三读通过,公益出租人租赁契约资料禁当查税依据,借此鼓励房东成为公益出租人。图/本报资料照片

《住宅法》修正三读通过

通膨跟房价齐扬,连带房租跟着飙涨,让无壳蜗牛吃不消。为降低民怨,立法院21日三读通过「住宅法」修正案,明订公益出租人租赁契约资料不得作为所得税、房屋税及地价税查核依据,借此诱使包租公登记为公益出租人,全台估87.6万户租屋族可间接受惠。

主计总处统计,10月全台租金指数为104.56、年增率2.2%,连3个月逾2%,房租续涨趋势不变,让全台租屋族大感吃不消。为此,行政院赶在立院本会期开议前,送审住宅法修正草案,并迅速完成修法。

内政部表示,这次住宅法修正增订公益出租人租赁契约及所得资料,不得作为查税依据,并排除税捐稽征法「税捐未于规定期间内申报,核课期间为七年」规定,预计年底前施行。

根据规定,房东如果登记成为公益出租人,且房子出租给符合租金补贴申请资格的房客时,因为可以取得政府的各种租金补贴,例如,综所税申报时享有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可有1万5,000元的免税额。因此,房租一般也较市场价合理。

换言之,除了房东外,国土署统计,目前全台有87.6万户租客,申请受理租金补贴的有逾53万户、核准逾31万户,这些经济相对弱势的对象,也可望间接受惠。

国土署官员强调,修法主要是为了解除房东的疑虑,让房东相信内政部「是玩真的」,未来房东将房子出租给领取租金补贴的房客,都不必再担心遭查税。

内政部推动的「300亿元中央扩大租金补贴专案」,目前已将所得标准放宽为最低生活费三倍,门槛也下放到年满18岁租屋学生族也适用,专案预计持续到明年底。住宅法修法上路后,应可吸引更多房东加入公益出租人,申请租金补贴的房客也会增加。

另外,为了因应少子女化、减轻育儿家庭租屋负担,本次修法也放宽住宅协助措施的「经济或社会弱势资格」,从原本须育有三名以上未成年子女调整成二名,扩大政府扶持范围。

此外,这次修法还增订房东若将房屋出租给社会福利团体当「二房东」,再由社福团体转租给符合租金补贴申请资格的房客或弱势时,也可认定为公益出租人,并享有每屋每月最高1万5,000元的综所税免税额,房屋税与地价税也可比照自住税率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