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传承 金管会开放券商办有价证券他益信托
理财兼家族持股传承,也可以找证券商作。金管会1日宣布,开放证券商可申请开办「有价证券他益信托」,即大股东平时将股票信托给券商,进行借券等理财行为,但股息部分可设定给妻儿,有助提早规划家族传承。
证期局副局长蔡丽玲表示,目前共有21家券商符合申请资格,到5月底,已有11家券商开办财富管理业务,有10家有作信托业务,其信托财产有1680亿元,其中,231亿元是有价证券信托;但现在券商只能作「自益信托」,即股票孳息的受益人也必须是委托人。
证期局表示,这次开放有价证券他益信托业务,即本金自益,孳息他益型为主,即有价证券的持有人(委托人)与兼营信托业务的证券商(受托人)签订信托契约,将有价证券(如股票)移转予受托人,由受托人依信托契约约定事项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运用或处分该有价证券(如为有价证券的保管、收取股利股息或利息、认购新股、行使投票权等),并约定将信托利益(如股息)分配给第三人(受益人),以协助客户规划财富移转与财产移转,满足客户信托需求。
证券商要开办此业务,要有三大资格条件,即符合「证券商办理财富管理业务应注意事项」第6点规定,一是申请日前半年自有资本适足比率逾150%。
二是券商财务状况符合任一条件,1是最近期经会计师查核签证财报显示净值达新台币100亿元;2是最近期经会计师查核签证的财报显示总资产达新台币200亿元以上,净值达新台币60亿元以上,且不低于实收资本额,最近三年均有获利。
3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证券商股份100%的控制公司,或对证券商具有控制性持股的金控公司,符合前开条件之一,并出具无条件且不可撤销之保证以担保其债务者。
申请程序依证券商办理财富管理业务应注意事项问答集第21点,证券商前未取得核准办理有价证券信托业务项目,应检具指定书件先送证交所审查并转报金管会核准;倘前已经核准办理有价证券信托业务项目者,应检具指定书件迳向金管会会申请核准。
本次开放证券商得办理有价证券他益信托业务,可发挥证券商在有价证券业务的专长,协助财富管理客户在资产配置及理财规划上有更多选择,营造证券商与投资大众互利双赢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