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保老年给付不领可惜 生前没申请死后被A掉

国保保险人满65岁记得申请老年给付。(社保司提供)

国民年金保险的老年年金给付权利具一身专属性,如果被保险人在65岁之后没有申请给付,死后无法由其家属代替被保险人提出申请白白损失给付权益,相当可惜。

卫福部表示,依国民年金法规定民众只要曾经缴纳国保保费,累计国保年资,年满65岁起即可按月请领国保老年年金给付,活到老领到老;且老年年金给付金额将会随消费者物价指数(CPI)成长率检讨调整,保障绝不缩水。

目前排除领取相关社福津贴、其他保险老年给付、有保费超过10年未缴不计入年资者,依据劳保局最新统计显示,今年3月国保老年年金给付的核付人数约计103万余人,其中领取至少3628元的A式给付约占86%,其余无法领到A式者以欠费逾10年未缴居多。

由于曾有被保险人于年满65岁后至其死亡之前,都未提出国保老年年金给付申请,但因老年年金给付权利具一身专属性,无法由其家属于被保险死后提出申请,白白损失给付权益,相当可惜。

卫福部再次提醒民众,国保老年年金给付系申请制,需由当事人主动向劳保局提出申请,经劳保局审核后,如果无欠费情形,可以追溯自年满65岁当月发给最多追溯发给5年。

劳保局每个月都会针对即将年满65岁的被保险人及曾纳保者主动寄发通知函,并附上申请书,以提醒民众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