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谁来帮罕见疾病及重大伤病患发声?--疫苗施打顺序的伦理思维(潘小慧)

政院扩大疫苗优先施打顺位,例如第一线采访的媒体记者,文化部送了2104人名单。(陈信翰摄)

我在大学哲学系教授中西伦理学,其中一定会谈论有关正义议题。当资源不足的时候,就产生分配正义的问题。以此来看我们台湾的疫苗分配出了什么问题?

如果看过全球各地的疫苗施打顺序,就会发现台湾分类最多最复杂。这代表什么?有愈伦理吗?有愈正义吗?

全球的疫苗施打第一顺位通常是第一线的医护人员。第二、三顺位呢?通常是染疫之后最易引发重症的人,也就是老年人;其次是重大伤病者。疫苗作为疾病防治,全球伦理的思维是以「病人/弱者」为中心的思维。想想铁达尼号谁能优先上救生艇就知道了。像德国分法就很简明,考虑的重点就是年龄+疾病+行业别,如下:

1类:80岁以上与急难救护人员;

2类:70岁以上、特殊疾病、幼儿园小学教工职人员;

3类:60岁以上、吃慢性病药物的人、警察消防生活用品商贩卖者联邦政府驻外人员;

然后剩下的都是其他类。

反观台湾,从中央到地方的普遍思维是「类」效益主义式的及官本位的。一开始的分类就有私心之嫌,尤其神奇的第二类,包裹的考虑是以官员的健康安全为念,因此丁怡铭们得以施打疫苗的原因并不是为了丁怡铭自身,而是为了保护官员。天底下也只有学歪了的华人才有这种官本位的伦理。此其一。

自从疫苗偷打事件之后,社会开始关心疫苗施打的顺序。陆陆续续就有官员、民代为了选票纷纷建议哪一类族群应该优先施打,于是邮局服务人员、外送人员、孕妇邻长里长好像早就被放入神奇的第二类)⋯就开始被要求放入优先施打顺序。请注意这些思维的重点在于「与人接触的染疫风险」,而非国际上所关注的「染疫之后引发重症的风险」。此其二。

中央原初规划的10类人员,曾经扩至11类了,6月21日又校正回归为10类。仔细一瞧,原7+8(5+20.8=25.8万人)变成新7(86万人)。人数怎么多了这么多?原来插队的人愈来愈多了。第1、2、3、5类的人数也多了。现在再放入更多的考虑。于是,第9、10类的序位会愈来愈后。

一开始就将罕见疾病及重大伤病患放在顺位后面已经很有问题了,有没有发现目前这个第9类病患,由于各方势力角力,愈来愈弱势,也愈来愈晚才能施打到有保护力的疫苗。一个国家是否文明指标,就在于是否能保护最弱势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人建议:

1.请停止并纠正疫苗施打插队行为,或者将罕见疾病及重大伤病患的施打顺序提前。

2.尽快争取到国际疫苗,让更多国民受惠。

3.如果前两点都做不到,那么就暂时停止施打第二剂,让更多需要的国民先有第一剂的保护力再说。

作者辅仁大学哲学系教授)

※以上言论不代表旺中媒体集团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