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含糖飲料注意! 外包裝將不得標示「這幾點」

未来如为含糖饮料,就不能标示「高、多、富含」营养素及其含量基准。记者赖昀岫/摄影

食品包装标示加严!卫福部食药署今天公告「包装食品营养宣称应遵行事项」,未来如为含糖饮料,不能标示「高、多、富含」营养素及其含量基准,但无糖或使用代糖产品不受限制;具特定营养素,如含叶黄素、含蛋白质几公克等,与事实相符可标示。由于部分内容涉及产品外包装调整,即起至2026年为准备期,其余条文今上路。

食药署副署长林金富说,「包装食品营养宣称应遵行事项」修正事项,产品外包装表达该产品具有特定营养素性质时,可标示如:「本产品含叶黄素」、「每份含蛋白质○公克」等与事实相符的营养宣称,并应于营养标示内标示其宣称营养素含量。

林金富进一步指出,增加「高、多、富含」等营养宣称的营养素及其含量基准,例如:固体产品宣称「高维生素D」,代表每100公克所含维生素D,须达到或超过3微克。

林金富说,可宣称「高、多、强化、富含」等的营养素膳食纤维、维生素 A、维生素B1 、维生素B2 、维生素B6 、维生素B12 、维生素C、维生素 D、维生素 E、维生素 K、烟碱素、叶酸、泛酸、生物素、胆素、钙、铁、碘、镁、锌、氟、硒等22项。

林金富接着举例,以含糖碳酸饮料可标示「添加维生素C」,或「每100毫升含维生素C 50毫克」等与事实相符的营养宣称,但不得标示「高、富含」维生素C,主要是基于国人每日建议摄取量考量,不过无糖或使用代糖的品项,则不在此限。

另外,产品包装上未做任何「高、多、强化、富含」营养宣称,但在食品包装上写出或突显,如字体加大、加粗、变色「膳食纤维」4字是否违反食品标示相关法规,林金富表示,如于成分栏位外其他处仅标示「膳食纤维」营养素字样或图样呈现,仍属于以隐喻或暗示方式,表达该食品具有特定营养素,须依「包装食品营养标示应遵行事项」于营养标示栏位内标示膳食纤维含量。

除了部分涉及产品包装变更的条文,如除第4点第1款、第4款、第5点及第6点等,自2026年1月1日施行外,其余修正规定自正式公告后即日生效;公告日前已取得特殊营养食品许可证产品,于2026年1月1日起制造者,应依本公告规定办理,未依规定标示者,将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处3万至300万元罚锾;标示不实者,处4万元至40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