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新车退税调整 ! 旧车要出厂10年以上才适用

中古车换新车,今年5月后,要出厂10年以上的老车才有退货物税优惠示意图/ETtoday新闻资料库

记者吴佳颖台北报导

汽车汰旧换新可退货物税,先前修法再延5年,但财政部今(7)日公布修正办法,可申请退税的中古车出厂年限由6年以上调整为10年以上适用,不过有删除中古机车应登记满1年限制;而今年1月8日起至本年5月27日止报废或出口登记满1年的中古车换新,仍可适用6年以上的规定

今年5月26日修正公布货物税条例第12条之5,财政部依据该条文第5项授权规定,会衔经济部于今(7)日修正发布「中古汽机车报废或出口换购新车减征退还新车货物税办法」。

修正后,中古汽车出厂年限由6年以上调整为10年以上及删除中古机车应登记满1年限制等规定;而且由于国人使用车辆多以家庭单位,配偶双方均为家庭成员核心,增订配偶持有中古汽、机车的期间可合并计算。

另外,为鼓励民众车辆汰旧换新及兼顾新旧法衔接,增订自今年1月8日起至本年5月27日止(本条文修正生效前)报废或出口登记满1年且出厂6年以上的中古汽车,且于报废或出口前、后6个月内购买新汽车并完成新领牌照登记者,可申请减征退还新车货物税。

财政部为简政便民,也增订产制厂商进口人可以线上申请减征退还新车货物税,并修正应检附的证明文件;另增订产制厂商及进口人可申请将减征退还新车货物税税款,由产制厂商所在地国税局,或原进口地海关,直接拨付新车新领牌照车籍登记的车主

财政部提醒,产制厂商或进口人应于符合本条文减征退还新车货物税要件之次日起6个月内,向所在地国税局或原进口地海关提出申请,逾期不得申请退还。

该部指出,本办法修正生效前已符合本条文修正减征退还货物税规定者,于本办法发布生效日以后始得据以申请减征退还新车货物税,如适用上开申请期间规定,恐将因其申请期间缩短而致权益受损,爰有关是类案件申请期间规定自本办法修正发布生效日(110年7月9 日)之次日起算6个月,以维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