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部修法首放宽「偏乡小客车」可载客营运 最快11月推动上路

交通部林佳龙曾赴台东山国小视察噗噗共乘办理情形。(图/记者文萱摄)

记者赖文萱/台北报导

偏乡地区交通不便,交通部除试办「噗噗共乘」协助媒合车辆外,近日也进一步预告修法公路主管机关得视实际需要规划特殊服务方式收费基准及应遵守事项,除得公告征求市区汽车客运业、计程车客运业经营外,无业者意愿时,亦可辅导当地社会团体个人以成立市区汽车客运业之方式经营,以善用多元资源及模式,完善偏乡公共运输

花东偏乡地区普遍状况,部落距离站牌2公里山路学生步行40分钟或无照骑乘机车才能够抵达客运站牌搭乘公车上学路途近2小时。由于偏乡部落客运难以抵达,若家长无法接送,就常发生辍学或违规骑车现象。另外,部落人口组成近半数为老年或幼年人口,长者视力关节退化不利于行,自行驾车或骑车进行日常活动,造成事故增加与交通安全风险遽增。

▲▼交通部推动偏乡噗噗共乘,透过实名制预约,媒合车辆,就能够搭车,解决孩子上学交通不便问题。(图/记者赖文萱摄)

交通部除先在偏乡试办「噗噗共乘」方案,利用在地闲置人力、(非)营业用车,做为服务车辆的主要来源,服务通勤学生及长者预约接送服务,解决平时上学、看病的不便外,近日也预告修正「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汽车运输业审核细则」。

交通部指出,当前偏远地区公共运输资源匮乏,既有汽车运输业者经营意愿低,市区汽车客运偏远路线,可由地方政府自行经营,惟在程序上仍以征求业者经营优先;另由地方政府自行经营时,亦可征求当地社会团体或个人协助提供偏远路线之公共运输服务。偏远路线及相关特殊服务方式、收费基准及应遵守事项由当地公路主管机关公告,若是由个人提供服务者,限使用小客车。但为维护乘客安全,公路主管机关辅导当地社会团体或个人所成立之市区汽车客运业,应投保乘客责任保险,其最低投保金额由中央公路主管机关定之。

法规中还规范,公路主管机关辅导当地社会团体或个人成立市区汽车客运业经营者,车辆应领用营业牌照,相关申请立案程序、营运票价监督管理事项及牌照等,不受有关汽车客运业限制,但若未继续提供服务时,公路主管机关应命其缴回牌照,不依期限缴回,可迳行注销。

▲噗噗共乘以更机动性方式,可预约接送孩子、老人通勤。(图/记者赖文萱摄)

交通部也规定,经营市区汽车客运之偏远路线营运车辆,需由中央公路主管机关统一规定车身标识以利识别及查核。

另为利计程车客运业协助投入偏远路线经营,排除有关计程车客运业之营运及收费等规定之限制;惟若以巡回揽客或预约叫车等方式经营第九十一条规定以下之计程车客运业务时,仍须遵循原业别之相关规定。

交通部表示,修正法规将预告14天,后续将搜集各界意见,最快预计11月或年底前通过修法并公告,有需求的地方政府可依偏乡需求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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