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一次性餐具!花莲大型卖场明年1月起实施并强力稽查

花莲环保局邀请相关业者,针对「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对象及实施方式办理说明会。(图/花莲环保局提供,下同)

记者兆麟/花莲报导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今年8月8日公告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对象及实施方式」,新增规定百货公司业、购物中心及量贩店业限制使用各类材质免洗餐具,花莲县环境保护局23日邀请相关业者于后山山后故事馆办理说明会。

说明会除介绍现行回收制度责任业者相关法规外,同时针对登记、申报、缴费作业营业量申报系统操作等实务,也有详尽案例解说及操作说明,并宣布花莲县将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百货公司业、购物中心及量贩店业,于其提供餐饮场所消费者现场食用时,不得提供各类材质免洗餐具,违者将依废弃物清理法处新台币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经限期改善,届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连续处罚。

▲会中环保局宣布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百货公司业、购物中心及量贩店业于其提供餐饮之场所,不得提供各类材质免洗餐具。

环保局长饶忠表示,责任业者所贩售各类应回收物品,应按时申报并缴纳回收清除处理费,以维护全国回收体系运作;花莲县因缺乏垃圾处理设施,废弃物皆靠外县市协助处理。为推动垃圾源头减量,针对环保署公布之「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对象及实施方式」,环保署已公告花莲县将与双北市同时实施,彰显本县推动环保的决心。

环保局将持续辅导相关业者内用饮食不使用一次性餐具,并于明1月1日强力展开稽查违反者依法开罚。饶忠呼吁百货公司、购物中心及量贩店等企业应负起社会责任,带头减少废弃物及建立消费者环保之观念,形成点线面的环保架构,以维护花莲县青山绿水的自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