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机制出台 市场活力不断增强

人民网北京6月15日电 (许维娜)为适应市场情况变化和新的形势要求,更好推动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完善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于近日印发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价格管理办法》)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暂行)》(以下简称《成本监审办法》)。

人民网财经了解到,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天然气管道初步建立了“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定价机制,对促进天然气行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去年,随着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完成资产交割正式并网运营,跨省天然气管道由此前多家企业分散经营转为国家管网集团统一运营为主,“全国一张网”初步成型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国内天然气市场结构发生较大变化。

据了解,《价格管理办法》明确了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定价原则、定价方法和定价程序

具体而言,一是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即通过核定准许成本、监管准许收益确定准许收入,核定管道运价率。二是实行“一区一价”。根据我国天然气市场结构和管道分布情况,将跨省天然气管道划入西北西南东北中东部4个价区分区核定运价率,实行“一区一价”。三是对准许收益率实行动态调整。明确统筹考虑国家战略要求、行业发展需要、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对准许收益率实行动态调整。

《成本监审办法》则明确了定价成本构成和核定方法。具体而言,一是明确定价成本构成范围。按照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原则,规定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由折旧及摊销费、运行维护费构成,并对可计入定价成本的项目作了具体规定。二是明确成本核定方法。分类明确了主要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对运行维护费的有关参数取值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定价成本监管。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两个办法将对国内天然气市场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促进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有利于增强市场活力。适应国家管网集团统一运营大部分跨省天然气管道的市场情况,构建相对统一、简洁明了的运价结构,同一价区内管输价格取决于运输距离,易于理解、结算方便,有利于市场主体自主选择气源和管输路径,促进资源流动和多元竞争市场形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二是有利于加快形成“全国一张网”。实行“一区一价”,国家管网集团经营的跨省管道,将由15个运价率大幅缩减为4个,从价格机制层面打破了不同运价率对管网运行的条线分割,管道用户的关注点更多集中在选取经济可行的运输路径,将推动国家管网集团加大管道建设投入,实现管道间互联互通,加快形成“全国一张网”。

三是有利于构建“X+1+X”天然气市场格局。随着市场活力增强、管网互联互通并公平开放,更多市场主体将积极参与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有利于形成不同气源间的“气气竞争”,促进上游供气主体和下游销售主体进一步多元化,推动形成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中间统一管网高效集输、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X+1+X”天然气市场格局。

“跨省天然气管网实行‘一区一价’,简化管输计价,将促进‘X+1+X’模式更加成熟,也将保证基础设计运行方和使用方的利益。”隆众资讯天然气产业链分析师王皓浩向人民网财经表示。

王皓浩进一步解释称,天然气管道建设具有投资金额大、成本回收周期长的特点,在管道运价核定方面,通过核定准许成本、监管准许收益、确定准许收入、核定管道运价率等方式,既能够保证管道运营企业的合理收益,也能保证终端管道运输的公开合理。

“另外,天然气管道折旧年限从30年延长至40年,有利于降低天然气管输费用,从而降低天然气用气成本。”王皓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