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菱光3大股东也发公开信 质疑黄育仁:花公司钱图个人利益
▲东元少东黄育仁遭菱光科技3大股东质疑花公司的钱「图个人利益」。(图/菱光科技提供)
菱光科技股东会前夕不安静!主要股东东元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东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光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发表「公开信」,向董事长黄育仁先生提出5大质疑,并要求载入股东会会议纪录。
3大股东强调,纵使无法再担任董监事,仍会继续就黄育仁于第8届董事长任内涉嫌之不法情事予以究责,以彰公义,并维护菱光科技及股东之权益。
以东元电机为首的3大股东,致股东公开信质问,菱光科技过去5年主要竞争对手的营收持续成长,但菱光科技却在4年中,营收减少近10亿元,获利和EPS均一路下滑,今年第1季菱光科技净利率不到竞争对手的一半;而ROE数字更是连年下滑,不到竞争对手的一半。
而且,菱光科技公司治理更是位居后段班;黄育仁频频要求其他公司改革创新,却不见菱光科技产品的创新?也看不到菱光经营绩效改善?如此经营公司的成绩,黄育仁先生如何向广大的菱光股东交待?菱光科技的未来何在?
除了质疑黄育仁经营菱光科技的能力,「致股东公开信」中也提到,黄育仁未持有菱光科技及东元电机的股份,却耗用菱光公司的巨大资源,图谋自己在东元电机的经营权争夺,实非正当之举;再者,菱光为上市公司,黄育仁先生却一再利用公司经费,图谋个人私利,进行争夺东元电机经营权,甚至涉嫌违法支付东元股东会委托书征求费,枉顾菱光股东权益。
3大股东在公开信中请黄育仁「拿自己的钱出来投资,才是正办!」
公开信全文如下:
一、东元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东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光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指派之董事代表人连昭志董事、余信达董事及林久真监察人「即将于2021/7/9卸任菱光公司董监事职务,任内揭发董事长黄育仁涉嫌背信、违反证券交易法、公司法,刻由金融监督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经济部及侦查机关调查中。卸任菱光公司董监事后,仍会继续就黄育仁先生于第八届董事长任内涉嫌之不法情事予以究责,以彰公义,并维护菱光科技及股东之权利。
二、就菱光股东权益提升一事,强烈提出质疑和建议,务必要求董事长、董事会和经营团队,应予正视改善:
1、黄育仁先生个人并未持有菱光公司股份,却以菱光公司资源,对外号称代表东元电机创始五大家族,争夺东元电机公司经营权,此举明显以公司资源图个人利益,实非正当,请黄先生如欲争取东元公司经营权,应个人自行出资,才是正办。
2、菱光科技营运绩效比同业差;菱光科技过去五年主要竞争对手亚泰的营收年年持续成长,但菱光科技却节节败退,短短四年少了近10亿元营收,菱光公司引以自豪的「市占率世界第一」,已经拱手让人!董事长动用大量公司资源争夺东元电机的经营权,显然因此怠忽经营菱光公司,以致,技术、业务都落后同业。
获利表现更是落后同业且差距年年扩大,2020年菱光EPS 1.5元,亚泰EPS超过5元! 2021年第一季最惨,菱光的净利4.3%,远远落后亚泰的9.1%!连续五年的业绩惨败,黄育仁先生应该致力于菱光公司的经营管理改革,重返世界第一的荣光,并将营业获利超越同业,才能符合菱光公司股东们的殷殷期待!
3、提升菱光公司的经营,强力建议应该立即由不合理的支出下手:
(1)营业费用>9%,亚泰4.5%。
(2)研发费用每年1亿元,亚泰6000万元;黄育仁先生一向对外宣传重视创新改革,试问,菱光创新投入资源比同业高,成果为何远不如人!?
4、公司治理面;菱光科技之治理评鉴向来得分很差,今年更是跌到最后段,呼吁公司可以从最简单的方式进行加强公司治理,譬如遵守董事会议事办法规定7日前通知董事合法召开董事会,勿常常借口紧急事由而临时召开,影响董事们参与会议执行职务,又,请勿动辄以利益回避为由,限制董事参与议事的权利,尊重董事,尊重股东,此乃最基本的公司治理要求!
5、近日有关调查菱光公司以1亿元的费用,委托元大证券征求东元电机委托书,黄育仁先生应跟所有股东报告支付1亿元,而且去年即预付元大证券约3、4千万之必要性,与市场行情相较之合理性。支出一亿元,接近菱光公司股本8%的资金,巨额费用支出,对于增进菱光股东权益究竟有何实质效益?主管机关对于任何投资均要求公司应能评估其必要性、合理性和 效益。姑且不论,前已述及,以菱光公司资金,遂行黄育仁先生个人争取东元电机经营权的不正当性,就支出1亿元征求东元电机委托书,严正要求评估对菱光公司股东权益影响的重大性,并防免扩大对菱光公司及股东权益之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