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蝴蝶/足以毁掉民进党「转型正义」的重要细节!
▲为审不当党产法条,蓝绿立委爆肢体冲突。(图/记者赖映秀摄)
民进党现乃「中华民国」的执政党,同时亦是立法院最大党。而民进党立法委员正以占尽多数及压霸优势,让充满针对性质之「不当党产处理条例」强渡关山,以转型正义为名行霸凌国民党之实,力行独裁之行为来「治理」中华民国。
初步范畴观察
第一、民进党主张之法案命名《不当党产处理条例》所谓何来?「不当」为主观意识为之?中华民国为法治国家,我们认为民进党必须对「不当」二字有所明确定义及深入说明。
第二、立法院多数席次政党所提各版党产法案中,有否侵害人民(国民党及善意第三人)权利、违反宪法及一般法律精神、违反法治国家原则之规定,国民党应作出对此法案及其「不当」立法基础之反击论述。
第三、我们发现那些打国民党党产议题、自称转型正义的有心人士,不仅坚持只凭一张嘴死咬国民党不放,更蓄意仅提法案不提证,深惧最可怕、最难搞的国民党重新站起来,重拾民心,重返政权。
法案条文观察
《不当党产处理条例》105年6月6日决议,决议条文飙出的速度很快,但是难以入目。民进党不仅是立法院最大党,具有法律背景立法委员更不在少数,现提出程度没有下限的法案,着实令人难以置信。针对《不当党产处理条例》我们提出普世观点如下:
第一、对于「政党财产有争议部分」之调查权,应立法归属监察院成立「调查委员会」,且有2~3年之一定调查期限,不应于行政院下设立「不当」的「不当党产委员会」,以免沦为政党恶斗。
第二、「调查委员会」或「不当党产委员会」之比例原则、就委任之目的、委任调查之范围、受委任人资格、选任、任期等人事组织要点等等,应并此叙明。
第三、《不当党产处理条例》第五条提及政党、随附组织自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起取得,或自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起交付、转移或登记于受托管理人,并于本条例公布日时尚存有之现有财产,除党费、政治献金、竞选经费之捐赠、竞选费用补助金及其孳息外,推定为不当取得之财产。
《不当党产处理条例》若非针对国民党何须特别订定起始日?再者回溯日期(71年)合情合理合法否?推定为「不当」取得之财产定义「民主」、「健全」否?
我们认为党产争议,来自于外界不了解、误解或政党抹黑或媒体渲染者。政党战争,说穿了就是一场心理战。一些技巧、一句话、一个动作就能掌握人心及情势,所向披靡。
据此,我们建议中华民国每一份子得学会认清民进党,想一想对国家而言,民进党忽略细节消耗费时间、资源去强行通过种种「推定有罪论」偏见法案,国民党被民进党弄死了,民进党从此没有强大敌人,没有制衡的对手,一党专政、一党独裁,然后呢?
奉劝民进党,表相再漂亮,论述再浮夸,都没有用,「细节」才是决定你是什么的重要因素。因此,请别急着对国民党下判断,一个错误的判断可能就会让你失去一个好帮手,好朋友。更不要带着有色眼镜看待别人,因为你不会知道你真正在伤害谁。
●作者蓝蝴蝶,公行硕士,公共事务观察者,以上言论不代表公司立场。88 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