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租屋沒煩惱!律師提醒10大「租賃契約」注意事項
房价屡创新高,不少人会选择租房,不过租赁契约其实藏着很多小陷阱,若是没看清楚就签约,很容易会发生租屋纠纷,今天来跟大家聊聊签订租约需注意的十大事项。 图/freepik
图/阿晖律师
房价屡创新高,不少人会选择租房,不过租赁契约其实藏着很多小陷阱,若是没看清楚就签约,很容易会发生租屋纠纷,今天来跟大家聊聊签订租约需注意的十大事项。
1.确认出租人有权出租
这点非常重要!虽然签订租约的出租人不一定要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但必须要确认出租人有权出租(例如:合法的代管、二房东),否则若出租人为无权,整部租赁契约的效力都会有严重瑕疵,里面有再多条款保护承租人都没什么用,契约有没有效都不知道了。
2.租赁期间、提前终止契约事由及违约金
租赁契约通常都有它的有效期间,而若想在契约到期之前终止,除非双方当事人同意,否则就必须确认哪些情况得以提前终止,以及其他相关的违约金事由。
3.确认租金价额及支付方式
除了确认租金价额以外,支付的方式也很重要,建议可以使用转帐之类的方式,这样每一笔钱都会留有纪录。
若房东坚持收现金等,也可以每一次缴费都要求收据,避免在金钱上有纠纷,也是双方各执一词。
4.电费不得逾越法定价额
因此租赁契约所约定的电费其实有它的天花板,不是房东想多高就多高。
5.押金不得超过2个月的租金
按租赁住宅市场发展及管理条例第7条及土地法第99条之规定,房东如果要收取押金,最多就是两个月,不可以超过。
6.确认承租人的失火责任程度
依此,若租屋处不幸发生火灾,原则上只有在出租人能举证承租人有「重大过失」的前提下,承租人才需要负赔偿之责。但若是双方有特别约定,则需要就个案来判断。
7.确认双方都有「完全行为能力」
你可能会觉得,我怎么可能跟一个7岁以下的小孩签约,但其实无行为能力人不是只有小孩喔!
经过法院裁定监护宣告的成年人,在法律上也是无行为能力。还有若行为人当下处于第75条后段所规定的无意识等状态,同样推定为无行为能力。
依此,若契约的任一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甚至是无行为能力人,该租赁契约在法律上都会有瑕疵,所以记得确认清楚喔!
8.点交时检查清楚屋况
通常在签约时会一并点交房屋,记得确认点交时的设备及现况,若有问题要先告诉房东,否则之后很难厘清责任归属。
9.不可以有不得记载事项
以下为内政部所公告的租赁契约不得记载事项:
一、抛弃审阅期间。二、广告仅供参考。三、承租人不得申报租赁费用支出。四、承租人不得迁入户籍。五、应由出租人负担之税赋,若较出租前增加时,其增加部分由承租人负担。六、免除或限制民法上出租人故意不告知之瑕疵担保责任。七、承租人须缴回契约书。八、本契约之通知,仅以电话方式为之。九、违反强制或禁止规定。
10.确认是否需要公证?
按强制执行法第4条第1项第4款之规定,若租赁契约有约定可以强制执行并且经过公证,之后若是一方有债务不履行等情形,他方可直接拿公证书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则可避免掉冗长的诉讼程序。
本文转载自《周延法律事务所 周念晖律师》《生活大小事阿晖律师 粉丝专页》,原文为:签订房屋租赁契约 10大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