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族看过来! 新版租约上路5大必知事项

▲2017元旦起新版定型化租约正式上路,崔妈妈基金会提醒5点注意事项。(图/记者叶佳华摄) 记者叶佳华/台北报导

为了保障租屋权益内政部宣布房屋租赁定型化契约自2017年1月1日正式路上路,崔妈妈基金会居住扶助部主任冯丽芳提醒租客,包括从租屋前的招租广告、契约审阅期、房屋可否转租、押金与房屋修缮责任、以及退租等5大项目都要特别注意。

根据新版定型化契约规定房东招租应如实刊登房屋现况条件,因此,冯丽芳提醒,别因为招租广告吸引,就贸然决定承租,亲自看屋的步骤千万不可少!

定型化租约也赋予房客至少3天契约审阅期,也就是说,签约前务必坚持先带契约书回去,仔细检视条文,冯丽芳也举出恶房东张淑晶曾用窜改条文讹诈房客的例子,另外,定型化契约规定「双方各执1份契约正本」,并「不得约定承租人须缴回契约书」。

冯丽芳说明,最常见的租屋纠纷,属于租屋费用争议,像是水电费如何收取、担保金(押金)不得超过2个月房屋租金总额都应记载于契约中,另外,像是房屋修缮争议,新版已规定,房屋修缮原则上由房东负责,除非另有约定或可归责于房客的事由

租约里也得明订租屋双方可否提前终止租约、提前通知的期限,以及迳自终止租约的罚则等,让房东与房客双方在遇到租屋关系提前终止时能有所依循。

另外,原房东是否同意房客将房屋转租,也必须记载于契约当中,而二房东也务必先出示原房东同意转租的文件证明,崔妈妈也提醒,一定要确认二房东已年满20岁,才有权转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