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辉为德不卒,不算典范!

▲▼前总统李登辉。(图/李登辉办公室提供)

作者傅云钦律师

前总管李登辉日前在日本国会议员会馆以《台湾典范转移》为题发表演讲。有二、三百个国会众议员到场聆听。

演讲题目《台湾的典范转移》定得不错。「典范转移」(paradigm shift)一词是美国哲学家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1922-1996)在《科学革命结构》(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1962)一书中的使用的核心概念,指的就是旧的典范(体系架构)被颠覆,由新的典范取代的大变革或革命。

李登辉的「台湾的典范转移」讲台湾政治发展的两项议题,一项是台湾的民主化,一项是「台湾主体性」的建立。所谓民主化,容易懂,就是从两蒋时代威权转为民主。这是关于台湾内部的民权问题。什么叫「台湾主体性」的建立呢?依李登辉的说法,指「将外来政权转为具有台湾主体性的政权」、「将『中华民国』推向『中华民国在台湾』的新位置」、「朝向摆脱『一个中国』,以及终止『中国法统』的道路迈进」。可见这是关于台湾对外法律地位的问题。

所谓「台湾主体性」的建立,其实就是「台独」。李登辉扭扭捏捏地说「台湾的主体性」的建立,不知是他自己自我设限,而是应日本方面的的要求办理。无论如何,由李登辉把「台独」说成「台湾主体性」的建立,可见台独还是一种禁忌,它的污名还没去除。

李登辉说,为了摆脱「一个中国」,建立「台湾的主体性」,政府于1991年宣布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废除临时条款、1998年修宪冻结台湾省,他自己于1999年提出「特殊国与国关系」之论。他完成「台湾的主体性」的建立了吗?他没有明讲。

我想他如果真正了解什么是「台湾的主体性」(台独),应该不敢说台湾的主体性」在他任内已经完成了。宣布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废除临时条款和修宪冻结台湾省,不影响台湾对外的法律地位。他的「特殊国与国关系」之论也是个人意见,就算政策,也没有落实。

「台湾的主体性」(台独)要如何落实?简单地说,就是废除中华民国宪法一中架构。台湾是领土包含两岸的中华民国的一省。本来「中华民国宪法」没有「台湾省」三字。李登辉执政时,1991年制订的宪法增修条文时,将「台湾省」三字明订于第3条。该条文是关于监察委员间接选举的事项,已经废止。但2000年修订的宪法增修条文第 9 条又明订「台湾省」三字,说台湾省政府的功能业务与组织的调整,得以法律特别规定。可见宪法是一中架构。宪法的一中架构没有废除,台湾就一直处在事实上(de facto)独立,法理上(de jure)属于中国的状态,没有主体性可言。

李登辉说:「我担任总管的十二年间,打造出差强人意的民主社会,这是个人毕生的荣耀。」但我认为,在台湾内部的民主化方面,李登辉是被民间民主运动浪潮拉着走,不是很主动。民主化有所成就,也不全是他的功劳。至于「台湾主体性」的建立(台独)方面,李登辉更是被动,甚至反动。1996年他普选连任,大权在握之后,对「台湾主体性」的建立(台独)也还是畏首畏尾,三推四阻,不时发表反对台独言论。宪法的一中架构迄今不动如山。李登辉即使心存善念,也是为德不卒,不算典范。他现在吹嘘自己的丰功伟绩,我看听听就好,不可尽信。

李登辉说:「我现年九十二岁,就算高估一点,我能为台湾做事的时间大概只剩五年。为了打造更成熟的民主社会,我想把余生献给台湾。」哇!精神可嘉老先生!和史明一样,又一个「永远的革命者」在从事「革命进行式」吗?「打造更成熟的民主社会」是要废除宪法的一中架构吗?没说清楚。看看现在的政客,包括李登辉自己,都只顾选举,绝口不提废除宪法的一中架构。「台湾主体性」的建立(台独)可说渺渺茫茫。李登辉说要把余生献给台湾,我看也是听听就好,不必因此感动流涕

●作者傅云钦,律师,建国广场负责人。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