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彦君/危老改建解决居住安全却恐破坏城市规划

危老改建因小面积也能盖,解决居住安全问题,但都市建筑基地碎片化,却可能伤害都市规划整体性,不利都市全面更新。(图/记者汤兴汉摄)

《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条例》(下称《危老条例》)在2017年5月中发布实施,只要在发布三年内申请,就可有10%的时程容积奖励,且不受《危老条例》总容积奖励天花板限制。现在全台已有136案核准通过,但应该注意最关键的10%容积奖励,必须在三年内申请核准才可取得,因最高将可享有1.4倍的额外容积奖励,预计2020年5月9日「关门」截止(内政部营建署日前已明确表示,不会予以延长)。因此,近来已有一波抢申请潮,不仅吸引知名老旧饭店申请危老改建案,甚至连阳明山豪墅、里民中心等都跟着抢搭危老改建「直达车」。

归纳往昔都更的三大障碍:1.基地面积至少得1,000平方公尺(约需302坪),又因户数多整合不易;2.容积奖励不明确;3.都更审议过程冗长,一拖十余年,旷日废时。危老重建程序简易、奖励容积明确,在都更改建市场引发回响,且《危老条例》不但取消最小基地面积限制,20坪也能盖,还规定主管机关最迟75天得审核完成,而过去得由都审委员会开会决定的容积奖励,《危老条例》也改以明确地条例给予。

依统计,台北市已发布19个核准案,容积奖励值获得超过30%的高达10案,获得40%的核准案更有7件,容积奖励值对比都更容积奖励天花板的50%,没有少很多,改建速度却大幅加快。

危老案件虽强调须所有权人百分百同意,但不限基地规模,此门一开,让许多过往无法实现的都更案,选择切割出百分百同意的区域,改走危老途径。这个做法不只提供经济诱因,也可解决居住安全的困境

但无可讳言,危老改建因小面积也能盖,的确解决了急迫的居住安全问题,有其必要性,但都市建筑基地碎片化,却可能伤害都市规划整体性,不利都市全面更新。尤其本波危老改建热潮双北增温,而都市整体规划,例如巷弄狭窄、避难空间等问题,却不能根本解决,反更增添困难,利弊得失落日条款来临之际(《危老条例》也已实施约3年),是否应予适当修法,值得主政者深思

目前都更三法(《都更条例》、《危老建筑加速重建条例》、《国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设置条例》)已到位,民众可依基地规模及整合情形考量决定采《危老条例》或《都更条例》方式重建。《危老条例》是以危险及老旧濒危建筑物为加速重建对象,合并邻(空)地并非《危老条例》主要协助重建对象,如果合并之邻(空)地面积超过危老基地面积,而不符合《危老条例》者,仍可改依《都更条例》规定办理,民众可依自身需要,寻求专业人士政府机关协助,以有更舒适便利的居住环境。(本文转载自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粉丝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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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君,律师、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荣誉会员。以上言论代表公司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