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后大陆12年 高志鹏:一定要完成《公司法》修法

▲立委高志鹏。(资料照/记者屠惠刚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公司法》进行大幅度翻修,但内容仍有争议,立法院19日为此于经济委员会召开首场公听会,听取各方意见,担任召委的民进党立委高志鹏表示,台湾已落后大陆12年,一定要完成公司法修法,而不是继续放任经济犯罪掠夺台湾人民财富

针对目前正在审查中的《公司法》修法工商界颇有微词,其中法人董事改为自然人、删除委托书可选举董监事、公司秘书制、大同条款实质受益人强制每月申报等更是引来企业担忧,更喊话要到大陆挂牌上市

对此,高志鹏说明,政府很努力在拼经济,但一般民众却觉得无感,主要的原因就是经济犯罪,经济成长的果实都被大财团和无良商人给掏空,《公司法》修正就是为了补破网,提高公司治理,事实上大陆规定比台湾严格,「这些因为修法要提高公司治理就扬言要去中国上市的公司,去中国上市恐怕还会被要求下市!」

高志鹏强调,单靠金管会的努力并不够,按照现在行政院版本,面对今年11月国际洗钱防治组织APG的评鉴,台湾一定会被评分为洗钱高风险国家,这将带给中小企业更大的冲击,更不用说洗钱高风险的标签被贴在身上,以后外资又怎么敢投资?「经济部要『扰民』还是要『污名』?」,因此《公司法》一定要完成修法,不能继续放任经济犯罪掠夺台湾人民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