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惹毛工商界!高志鹏瞎冲 行政院遭讥嫌选票太多
文 / 陈弘修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19日开始讨论「公司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案,对于立委高志鹏举着完善公司治理大旗所提出的版本,以目前工商团体反弹的声浪来看,企业界并不领情,除了工总理事长王文渊送五忧外,包括许胜雄、远东集团徐旭东等大老对于此次修法,以及接下来台湾工商企业界的生存处境也都发表了让大官们听起来挺刺耳的意见。
据透露,有工商界大老在聚会时,即便民进党大老在场,众人仍毫不避讳地直言,政府这样做事与沟通的方式,是故意不想听工商界的声音,让只邀学者专家参加的公听会意见一面倒吗?还是因为今年是选举年,立委们故意这样做是想暗示些什么吗?
另一方面,工商企业界一连两天砲火对准的,还有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召开公司法修法公听会竟没有邀请工商团体参加一事,让不少业界要角傻眼之余,也将其解读为政府视工商团体代表为无物。
手拿着高志鹏提出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及第一百七十七条条文修正草案」,对比行政院版,与企业界说明的意见,几位民进党人士与不愿意具名的立委不禁也摇着头说,委员有提案的权力,但如果真的这样瞎冲,再加上行政院没有完善考量企业处境与投资意愿等后果,是在嫌民进党选票太多嘛?
持平而论,攸关公司治理的法规条文不是不能修正与调整,但在讨论过程至少也要让想说话的人可以畅所欲言,说实在的,公听会能有多大作用,内行人心知肚明,不邀请工商团体的决定,只是刚好让原本就闷到不行的企业界抓到一个辫子,主事者想怎么圆都说不过去。
再者,对于企业关心的法人董事条文被立委提案删除后会影响企业投资,经济部长沈荣津19日在立法院的发言也挺令人哭笑不得。他说,「只要有共识的话,希望能够尽快处理,因为社会有期待。」
问题是,所谓的五大争议就摆在眼前,包括:取消法人董事改派自然人、删除委托书可选举董监事、公司秘书制、过半股东可召开临时会(大同条款)、实质受益人强制每月申报,现在工商企业界对于公司法的相关修正都在大反弹了,什么叫做有共识,请问是立委认为的共识还是行政院想要的共识?什么叫做社会有期待,请问是哪一方的利益关系人期待,还是经济部在这一局想赶快下车的自我期待?
面对行政立法部门与工商企业各执一词的状况,担任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召委的高志鹏最新提出的说法,也挺令人摸不着头绪。
他说,台湾已落后大陆12年,一定要完成公司法修法,而不是继续放任经济犯罪掠夺台湾人民的财富。政府很努力在拼经济,但一般民众却觉得无感,主要的原因就是经济犯罪,经济成长的果实都被大财团和无良商人给掏空。
按照高志鹏的逻辑,换言之,他所提出的两条修正版本:限制法人不得当选董事或监察人、限制委托书于董、监事议案者,代理人无投票权,只要通过,台湾就会开始超越大陆,政府很努力在拼经济,人民就会有感,你相信吗?我是不信。
至于另外三条由行政院背书的新增条文,政府所考量的重点也是让企业界不认同的地方,首过半股东可以自行召开股东临时会。请问一下,是可以自己想开就开,最起码也得设个程序上的安全阀告知公司吧?持有过半股数的股东,想开会,以实务上已经有相对应的制度就可以处理了,新增这个规定,台湾到底是有多少公司长期处于股权相对不稳定的状态?
另外,公司已经有股务、法尊、稽核人员,现在要增加公司治理人员(公司秘书),协助董监事中实质行业务,最好这种方法有用,请问一下,之前闹的沸沸扬扬的独董当门神,政府有做了哪些努力吗?倘若此案真的通过,我们就等着看,下回又有弊案爆出时,政府官员会说啥?
针对台湾产业现况,工总新任理事长王文渊日前也已经讲得很含蓄,他所送给政府的「五忧」,包括非核能源政策、环保议题民粹化、所得税率调高、两岸关系,以及目前备受争议的公司法修法。
问题很多要解决,事缓轻重,优先顺序,这些道理大家都懂,但听听企业的声音,回头再看到有人以说大陆规定更严格,反对的企业想去对岸,一定会被下市,这样的思维与格局,真的只能说立委、官员想的真得和工商界的老板们不一样,不然呢?
●陈弘修,现为《ETtoday新闻云》要闻中心记者。以上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