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盟/人工生殖将立法!代理孕母是善行?还是剥削孕母 伤害胎儿?

▲ 《人工生殖修正草案》将送立法院审议。(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陈怡朱/社团法人台湾全国妈妈护家护儿联盟理事长

近来数个电视台本土剧(炮仔声、大时代,和东森的分手擂台)关注的代理孕母情节,在吴秉叡等立委诸公所提《人工生殖修正草案》9日召开公听会后,即将送入本届立法院审议,代孕议题再度引起热议

代理孕母修法争议20多年未定案,为弥补因病无法生育者的遗憾,立委吴秉叡全力推动修法,欲订出能够保障委托夫妻、代孕者隐私及自主权、无偿但有合理补偿的法律规范,且有助解决少子问题,而民众也多认为「让不能生的可以『生』,可以多些小孩,很好啊!」

而这番美好善意的背后,其实藏着超乎常人所能理解或预见的风险冲击

民进党立委吴秉叡推动《人工生殖修正草案》,9日召开公听会,即将送入本届立法院审议。(图/记者张荣恩摄)

代孕争议(1):子宫工具化

首先就孕母而言,「代孕」本身就是使用另一名女性身体,迫使女性将其子宫「工具化」及「商业化」,不仅加深女性因拥有「子宫」而被定型为「代孕工具」的「性别印象刻板化」(男性没有子宫,完全被排除在代孕对象的选项当中)。在代孕过程中,种种对代孕女性不人道的要求、监视及限制与歧视,更是严重的贬抑珍贵的母性价值。

▲ 妈妈盟指出,在代孕过程中,代孕女性会面临不人道的要求、监视及限制与歧视。(图/翻摄自PIXABAY)

代孕争议(2):加剧「阶级剥削」

其次,进入「代孕」合约交易时,这些代孕女性须一胎接着一胎执行「代孕交易」,不断忍受植入胚胎手术的痛苦,在过程中还要面临堕胎的风险。

这些代孕女性往往不被视为「人」,可随意进行商业利用,她们的身心饱受伤害与折磨,甚至要承受失去己身性命的威胁。

更无形无影的冲击是,「代孕」恐加剧社会「阶级剥削」的问题,例如「已开发国家」剥削「第三世界国家」、「富人」剥削「穷人」、「成人」剥削「胎儿」。

▲ 妈妈盟指出,代孕在「已开发国家」,出现剥削「第三世界国家」的争议。(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代孕争议(3):孕母死亡风险

从国外近年有关代孕衍生的社会问题可知,孕母死亡案例不在少数。

2015年,美国34岁妇女布鲁克李布朗(Brooke Lee Brown)为来自西班牙(该国代孕尚未合法)的一对配偶代孕,却于剖腹生产时因胎盘早期剥离、也可能并羊水栓塞而死亡,其代孕的双胞胎未能存活,她身后留下丈夫和三个儿子。

代孕母子双亡案例在印度或其他地区亦时有所闻,因此为了保护妇女,印度在2017年全面禁止商业代孕,避免惨剧继续发生。

▲ 妈妈盟警告,代孕有死亡风险,死亡案例非少数。(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代孕争议(4):瑕疵婴儿人球

再就代孕的胎儿及儿童,若孕期中发现胎儿「品质不佳」,孕母必须面临人工流产压力,若出生后才发现,瑕疵婴儿就会被客户丢包成为人球。

2011年,凯莉为一对夫妇用捐卵受精的胚胎代孕,在怀孕过程中发现胎儿有心脏、胃的发育障碍兔唇,因此客户决定人工流产该胎儿,但凯莉不愿意。

在客户毁约撒手不管后,凯莉生下一位女婴Baby S并出养,一年会去探望Baby S两次。凯莉并不后悔生下宝宝:「她会成长及学习,发育得如一般孩子一样,留下她是正确。」

乌克兰也有许多障碍的代孕孩子出生后被丢包。由于欧盟多数国家不允许代孕及卵子捐赠,因此乌克兰成了寻找代理孕母者的最爱,也造成许多后遗症──代孕障碍儿被留在乌克兰。

Bridget为25周早产儿,体重仅刚刚超过800克,目前三岁,有各种各样的残疾。她的美国父母因她的残疾,不愿带她回美国,使Bridget成为无国籍的人球。

像Bridget一样遭遗弃的代孕孩子,在乌克兰至少有10 人。(资料来源)

俄国也有代孕罕病儿被抛弃。

▲ 乌克兰有许多代孕产生的「瑕疵婴儿」,出生后被丢包。(图/pixabay)

代孕争议(5):健康成长的孩子 有人出现心灵创伤

这些有残疾的代孕儿何其无辜负,就算健康成长的代孕儿,长大后也苦于承受一生的心灵创伤。

一位代孕后代洁西卡克恩(Jessica Kern)说,「当你知道你来到这个世界与支票有关,且孕母在获得报酬之后就放弃且从未想起妳,它会影响妳对自己的看法。」

布莱恩(Brian C)而言,「我不了解为什么我的父母要这样做。 它看起来像我是商品可被买卖。 你可以说得冠冕堂皇......但事实是,有人签约,生了孩子,放弃对你的权利。 当你用钱交易时,它被称为商品。 婴儿不是商品。 婴儿是一个人!」

而上述也是联合国基本人权内涵乃至「生育权」,从未将「代理孕母」纳入的原因之一。

▲ 妈妈盟指出,有些健康成长的代孕儿,长大后面临心灵创伤。(示意图/免费图库pxhere)

顾燕翎:生育权未包含委托代孕

「生育权」受重视源于一九九四年的「开罗会议」(开罗人口与发展会议行动方案),我国长期关注妇权学者顾燕翎仔细研究该会议结论上下文后,「可以发现生育权涵盖的是生育者的基本人权,包括安全、可负担、有效、合理的生育过程,并未包含委托别人代替自己怀孕和生产。」

此外,联合国保障妇女权利的CEDAW第12条有关生育权的保障,「亦是对妇女个人提供怀孕、分娩和产后的服务及营养,而非使用另一女人身体的权利。」

因此这位学者说,「从任何角度思考,都很难得出使用他人身体可以构成个人基本人权的结论。」

据此,代理孕母的议题,不只是「让不能生的可以生」,还有诸般难以抹灭的生命课题、基本人权及社会冲击,台湾当局必须审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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