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县修订免拟具水土保持申请书 开挖植穴中耕除草免申报

苗栗山坡地面积全县土地逾8成,水利处提醒民众于山坡地开发整地前,须向县府提出水土保持申请。(苗栗县政府提供/巫静婷苗栗传真)

苗栗县山坡地面积占全县土地约86%,山坡地整地开发须提前拟具水土保持计划向县府申报,若符合水土保持计划审核监督办法第4条规定,则不须事先申报,水利处指出,许多民众不谙法规,避免申请程序无所适从,已修订「免拟具水土保持申请」申请书,即日起供民众填写、参考。

水利处指出,依现行法规有3情况不须办理水土保持申请,但其中规定「经营农场或其他农业经营需要修筑园内道或作业道,路基宽度在2.5公尺以下且长度在100公尺以下者」,以及「其他因农业经营需要,依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实施水土保持处理与维护者」,须经县府同意后才能施工,并接受监督与指导

苗栗县政府修订「免拟具水土保持申请」申请书,即日起供民众填写、参考。(苗栗县政府提供/巫静婷苗栗传真)

水利处因此修订「免拟具水土保持申请书」供民众参考,符合上述2类情况,可填写此申请书办理。实施农业经营所需之开挖植穴中耕除草等作业,则无须提出水土保持书件即可实施。不过水利处强调,免申报是指地表上一般农耕除草,虽属农业使用却涉及整坡(地)作业之地表下扰动,还是得申报。

简言之,只要使用重机具全面铲除植被,开挖地表下根茎处,使土质松软,还是得事先提出水土保持申请。

苗栗县简易水土保持申报件数年平均约600多件,其中约有400件属于农业使用,水土保持科表示,实务上,一般农耕除草与整坡作业难区分,一般农耕除草可能因卫星摄影,或民众反映疑似开挖行为而受到检举,所以建议民众于作业前、中、后拍照存证,并确实无开挖整地,保全自身权益

民众若有不明之处,可先洽询水利处水土保持科再进行作业,山坡地未经申请违法整地,依《水土保持法》,最重可罚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