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医江守山遭新光医院解雇 求确认雇佣关系存在再败诉

江守山。(图/翻摄脸书江守山医师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知名肾脏科医师江守山,原本新光医院担任主治医师20余年,但却遭到医院要求他主动请辞。江守山不满,提出民事诉讼请求确认雇佣关系存在,一审判决江守山败诉。江守山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12日再度判决江守山败诉。可上诉。

经常在电视节目上出现的江守山,在1985年新光医院创立时就已经担任主治医师。而江守山知名度不断上升,更创立连锁生机饮食店,日前顶新混油事件爆发后,江守山状告顶新集团,甚至获得法院裁准发支付命令,声名大噪。

不过江守山在2013年8月间,疑似以公司员工充当人头,假看诊、真开检验单,涉嫌诈领44笔健保费。事件爆发后,新光医院随即召开院内医师医疗品质小组会议决议江守山3日内主动辞职,否则就要终止双方聘雇契约。江守山随即采取法律手段,获得法院假处分,暂时保住主治医师的职位。双方僵持不下,直到2015年6月,江守山主动撤销假处分,医院也在当年10月中,终止双方契约。

事后江守山不满遭解雇,除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医院支付假处分期间的全额薪水外,也要求确认双方雇佣关系存在。薪水求偿部分,江守山一路败诉确定。至于确认雇佣关系部分,士林地院一审也判决江守山败诉。

江守山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仍采信一审见解,认为江守山涉嫌诈领健保费的事件,违反《医师法》等规定情节重大,医院自得依双方合约及《民法》相关规定,终止两造间之雇佣契约,且未违反比例原则及解雇最后手段性原则。因此高院驳回江守山的上诉,全案仍可上诉第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