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忘来时路/1月20日-党禁开放 主权在民
1986年7月成立建党10人小组,9月28日「民主进步党」在圆山饭店宣布成立。(本报资料照片)
1989年1月20日立法院修正《人民团体组织法》,开放民众登记政治团体,人民取得组党结社、参加集会游行、从事政治活动的完整权力。台湾地区民众经过将近半个世纪奋斗,终于争得完整的政治权力,建立民主政体。
戒严时期不允许组党,1960年《自由中国》鼓吹组织反对党,雷震因此入狱,《自由中国》解散,但是组党的呼声从来没有销声匿迹。80年代党外运动兴起,1979年美丽岛杂志社试图以共同政见、联合竞选方式突破党禁,因而发生「美丽岛事件」。
年以美丽岛受刑人为主体的「党外中央选举后援会」成立,提名11人参选台北市议员,全数当选。1986年7月成立建党10人小组,9月28日「民主进步党」在圆山饭店宣布成立(见图,本报资料照片)。当时的法令还不允许,但在蒋经国默许下实质开始政党行为了。
蒋经国顺应时代的改变,宣布解除戒严并开放党禁、报禁后,民主力量全面迸发,保守的国民党和代表新兴社会力量的民进党在国民大会和立法院全面角力,朝野冲突非常激烈,但民主最终还是解决了民主引起的问题。
《人团法》将人民团体区分为3类:职业团体、社会团体和政治团体,正式承认了人民组织政党的自由,也大幅放宽了非政治结社的自由。后因动员戡乱时期终止,该法于1992年7月再度更名为《人民团体法》,第2条同时改为「不得主张共产主义,或主张分裂国土」。2011年5月两岸关系演变,立法院删除前述第2条规定,人民行使结社权不再有政治限制,台湾可以出现共产党。
目前登记的合法政党有140几个,但是有政治影响力的政党只有少数,由于统独的意识形态,概分为蓝营和绿营,目前在立法院占有席次的只有国民党、民进党、台联党和亲民党。从整个立法过程和政党的发展可以看出,越开放就越民主,回归民权之后,政治虽然庸俗化,但政治冲突的对立性与冲突性却相对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