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三讀通過 建商稅率稍降
台南市房屋税征收率自治条例草案送议会审查,今天进行政党协商后提出修正版本,调降起造人部分级距税率。记者吴淑玲/摄影
台南市房屋税征收率自治条例草案送议会审查,此次修法广受关注,议员间意见不一,最终以协商版本过关,调降起造人部分级距税率,明年5月适用新税率,预计为市库增加约1.5亿元收入。
因囤房税兹事体大,也有建商公会陈情,市议会今天上午再度召开政党协商,在议事厅也有多位议员发言讨论,有的支持市府版,认为协商版抵触母法,恐有适法性问题。
但最终通过协商版,针对建商待销售房屋的税率进行调整,将1至2年、2至3年的税率,从原本的2.4%和3.6%分别降至2.2%和2.8%。
财税局说,此次议会通过的版本与其他县市以财政部基准订定稍有不同,稍感遗憾但仍尊重。
对其他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的税率则大幅调升,现行1户税率1.5%、两户1.8%的规定,未来将翻倍至3.2%。
对此,部分议员表达强烈不满,市议员蔡育辉更批评该税率调整缺乏弹性,尤其忽略了房屋大小、年限及继承等特殊情况,认为此举将造成许多无辜屋主的负担。将于下次临时会提案,希望重新检讨此部分税率。
根据市府统计,台南市共有约59.5万名房屋税纳税义务人,其中仅4.69%、约2.8万人属于多屋族或其他受影响者,其余95%的纳税人不受新税率影响。新版本中,对于只有1户房屋的屋主,税率由现行1.2%降为1%,预计有27.1万户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