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房屋税率完成三读 影响人数大幅减少

台南市议员蔡育辉提出的修正动议,放宽因继承取得的房屋税率,获得市议会定期会二三读通过。(洪荣志摄)

台南市议会定期会30日完成二三读程序,市府为打击囤房提出的《台南市房屋税征收率自治条例》修正草案,除依政党协商版本通过外,还通过市议员蔡育辉提出的修正动议,放宽因继承取得的房屋税率,影响人数将大幅减少,将从明年7月1日起实施。至于审查进度仅完成1/3的111年度台南市总预算,也在会中变更议程,今、明2天将继续审议。

据了解,市府为打击炒房,提案修正《台南市房屋税征收率自治条例》修正草案,非自用住宅采差别税率课征房屋税,原本每户税率都是1.5%,拟提高为持有5户以下每户税率2.4%、6户以上3.6%;建商则因须有待售期,持有3年课税1.5%,3年以上则比照非自用住宅的5户以下2.4%、6户以上3.6%。

不过,此案送请议会审议时,因议员意见分歧,经过政党协商后,修正为持有1户非自用住宅将课税1.5%,2至3户课税1.8%,4至5户2.4%,6户以上维持3.6%;至于建商部分,3年内课税1.5%,3年以上课税2.4%。

尽管政党协商版本出炉后,市府财税局估计,以全市110年房屋税课税人数约56.4万人,影响人数将从市府版的3万9000多人,大幅降为9000人,占全市房屋税课税人数约1.65%,抑制炒房的力道恐将不足,进而影响维护居住正义的成效,但今天二、三读时,大会仍通过政党协商的版本。

另外,蔡育辉认为,房屋税征收率自治条例修正草案中,对于「继承取得应有部分者」,未顾及现今少子化情形日趋严重,如果夫或妻因单独1人继承取得全部房屋,依草案规定反须适用更高税率,对纳税义务人不公,提案修正为「公同共有及因继承取得应有部分或单独继承取得2户以内者,百分之一点五。但有出租情形者,除符合本目之7规定外,不适用之。」也获大会二三读通过。

此案完成三读后,财税局认为,此一修正法案曾于2019年经议会撤销,但为使囤房税制更合理及符合民意,此次提案前已积极沟通,寻求社会各界共识及支持,虽然未如预期以市府原规画版本通过,最终获议会支持以政党协商版本通过,但以建置多屋族多缴税的量能课税观点,已展开一个起手式,也代表着市府平抑房价的决心,透过与中央携手合作多管齐下,借由中央的房地合一所得税2.0、金融贷款管制措施及实价登录2.0,地方施行囤房税,并严加取缔红单交易,共同打击炒房,希望让房市能回归健康发展的基本面,使全体市民共享市政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