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爆发首宗一般口罩谎称医疗级 140卖500...县府:厂商最重罚200万

业者将一般口罩谎称医疗级口罩贩售,恐违反公平交易法。(图为示意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邓木卿/南投报导

台湾已有8起武汉肺炎确诊病例民众疯狂抢购口罩,但却有不肖业者大赚灾难财,一般平价口罩却谎称是高价医疗级口罩贩售,南投县卫生局药政毒品防制科科长李妍槿29日表示,店家已自行下架,日后将追究上游厂商责任,如有属实将依药事法处以3万至200万元罚款,这也是疫情发生至今南投首例口罩检举案。

李妍槿表示,日前接获一名住在南投埔里游姓女子投诉,指她在药局所购买的口罩,标价上写着「活性碳医疗级口罩」,但实际上却只是一般口罩,1盒(50片装)要价500元,她上网查询,发现同一种口罩的价格每盒80元到140元不等,觉得买贵了,于是返回药局退货。

她说,店家既然标榜是医疗级口罩,就是属于医疗器材,要依药事法规定的各项条件,包括卫福部发的许可证、厂商名称等,即使是进口,也要有中文名称,而这家药局卖的口罩显然不是医疗级,店家也坦承包装外面标示不周全,已自行下架。

李妍槿还说,如果店家硬要卖不符药事法规范的产品,可依第92条第1款规定,处以3万至200万元,她强调处罚对象不是药局端,而是上游厂商,目前正收集相关资料追究责任,卫生局已要求全县大约200家的药房和药局,贩售口罩前先行检查,以免触法,至于低价高卖的问题,并非卫生局管辖范围

台中市政府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表示,如果是医疗级口罩,盒子外观必须要有卫福部标记的「医疗器材许可证字号」,以及厂商名称、地址字样,若是一般口罩却谎称是医疗级,涉及广告不实,可依违反公平交易法,处以5万至2千5百万元罚款。

建议消费者,购买所谓医疗级口罩时,必须查看有无卫福部相关证明,如果不懂得查看,也记得要保留发票收据作为证据,若只是店员口述而不是广告方式的话,虽然也构成刑法诈欺罪,但举证有困难。

康馨壬表示,疫情发生在春节期间,制造商运输业都停工,存量不足,没货可以囤积,所以台中市至今未接获囤货检举,未来会不会出现囤货现象,得等工厂开工生产了才有可能发生,市府会密切注意,此外,她也呼吁民众,不是戴了口罩就百分百安全,还得看戴的时机地点,有时勤洗手还比戴口罩重要,政府规定的1天可买3片,对于应急而言是够的,民众不用多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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