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腹痛切卵巢致更年期提早 控医未告知后遗症获赔80万 

女子指控刘姓医师未清楚说明术后后遗症,让她做出错误判断进行手术,因此提告求偿。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pixabay)

突发中心台北报导

林姓女子2005年间因妇科问题台北医学大学附设医院妇产科就医,其刘姓主治医师告知她有子宫肌瘤及子宫肌腺瘤的问题,必须以手术切除,于是在同年7月底接受手术。林女术后产生诸多后遗症,更提早进入更年期,甚至再也无法孕育后代,但刘姓医师却自始至终未告知她,让她精神遭受莫大痛苦。林女事后愤而提告,台北地院审理后,判医院与医师须连带赔偿80万元。

判决书指出,林女2005年因腹痛就医,同年7月以「腹腔镜辅助子宫肌瘤摘除术」进行手术摘除肌瘤;2014年,林女再度因腹痛就医,而被诊断出有卵巢囊肿。刘姓医师建议她须采取自费达文西手术切除全子宫及双侧卵巢、双侧输卵管,但术前并未告知林女术后可能会有热潮红、骨质疏松、忧郁等更年期障碍问题,让林女在未清楚了解会有何后遗症的情形之下,贸然进行手术。

林女术后产生诸多后遗症,身体痛苦难耐,精神也遭受莫大伤害,愤而提告求偿。开庭时,医院及刘姓医师辩称,林女自始至终都知道要切除子宫,术前也有交付手术说明书对方,且她也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名,因此否认有过失。

法官审理后认为,刘姓医师在手术前未尽说明义务,让林女在不了解手术情况下,做出错误医疗决定,因此判医院及刘姓医师须连带赔偿林女2060元医疗费及80万元精神慰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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